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23/ZK-2020-000131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2020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02-07 09:38

发布日期:2020-02-07 09:35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

2020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

、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八、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1-1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支1-2部门收入总表

三、收支1-3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拨2-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拨2-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财拨2-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财拨2-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八、财拨2-5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财拨2-6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拨2-7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拨2-8部门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二、财拨2-9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三、财拨2-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四、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关于门头沟区司法局

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8名,实际74人;事业编制25名,实际23人;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49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25人,其中:社会化用工11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291,538.82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36,205,946.82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区司法局与区法制办合并,导致人员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包括:财政拨款39,291,538.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91,538.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9,291,538.82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36,205,946.82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4,081,912.91元,主要为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长,项目支出增加318,326.26元,主要为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项目支出增加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1,273,675.8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9.6%。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017,863.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4%。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91,538.8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9,630.00元,比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7,070.00元,同比下降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1,52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20,880.00元增加640.00元,主要原因:与区法制办合并导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455,82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08,110.00元,比2019预算455,820.00元减少47,710.00元。主要原因:车辆维修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9,221.76元,比2019预算数2,195,266.62元增加13,955.14元,同比增长0.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会议12,015.00元,培训费33,820.00元。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1,906,500.00元,主要包括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支出(详见附表2-9)。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事项

八、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通过开展法援助律师,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全区骨干调解员,及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干警和社区矫正协管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通过开展法律知识12.4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宣传品印刷制作,发放。从而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社会工作认知度。

(三)通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军人军属典型案件办理及惠农法律服务,使得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及农民工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四)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及社区评议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提前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更有效的控制重点人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五)通过进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扎实驻劳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通过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全区299个村(居)委会,都得到有效的,及时的法律问题解答,更好的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一)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1,756,500.00元:用于确保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在我区实现有效覆盖。由区司法局确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及派遣律师,为辖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按要求与村居结对并定期、经常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担任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的方式,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村居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邻里和谐。

(二)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经费项目1,860,015.00元: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严格执行“提数量、保质量、强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对13个镇街、军人军属、建筑工地法律援助项目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1)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帮助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

(2)通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对驻京部队实施拥军优属“暖心工程”,有效保障法律援助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3)通过对全区农民工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迅速解决农民工劳资纠纷,使得农民工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4)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133,628.00元:用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等项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落实“以案定补”机制,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障得到一定的补充,使人民调解更加规范化,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积极性;

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政治站位,使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理论水平上大幅度提高,能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同时提高基层调解员调解业务能力,积累实战经验;

订购《人民调解》杂志,使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也是调解员业务学习的良好教材,有助于调解员理论和业务的提高,也有利于提高调解的质量。

新成立社区都要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新增调委会刻制印章,是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条件,使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规范有效。

组织基层调解员到司法部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活动现场听课和交流活动,是调解培训的范畴,有利于开阔调解员视野,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调解业务能力。

开展我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结合我区近几年发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情况,有针对性的请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工作,将有可能转化为信访矛盾和刑事案件的纠纷化解在初期,有利于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平安门头沟建设保驾护航。

(四)社区矫正经费项目222,580.00元: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加载电子监管器配套办法,推进电子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加强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完善社会调查阶段心理矫正服务介入模式,完善社区服务,社区评议工作,深入挖掘社区服务项目,拓展长期合作的社区服务试点单位,探索社区服务与教育矫正工作有效对接。

(五)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前期建设100,000.00元,用于进一步加强我局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指挥中心运行和管理工作,充分实现指挥中心的实体化、实战化功能。根据《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管理细则(试行)》以及《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的建设工作。项目绩效目标为: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基础,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指挥调度、视频执法巡查、信息收集研判、值班值守为主要职能的综合指挥平台。把指挥中心建成我局政令部门,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信息处理中枢,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巡查平台,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单独附后,汇总详见附表2-10

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固定资产期末原值1835.25万元,期末净值681.6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388平方米,期末原值89万元,账面净值6.43万元;汽车17辆,期末原值298.22万元,账面净值192.8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期末原值353.21万元,账面净值125.84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第二部分门头沟区司法局2020年度

预算报表

附件:门头沟区司法局2020年度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