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30/ZK-2020-000091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信息名称:2020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0-02-07 11:23

发布日期:2020-02-07 11:20

内容概述:2020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

2020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

、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八、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1-1 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支1-2 部门收入总表

三、收支1-3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拨2-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拨2-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财拨2-3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财拨2-4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八、财拨2-5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财拨2-6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拨2-7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拨2-8 部门政府采购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二、财拨2-9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三、财拨2-10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财政拨款明细表(本年新增

十四、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第一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简称区园林绿化局)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绿化办)牌子。

第三条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贯彻落实北京市防沙治沙规划和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本区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本区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区林地管理,拟定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本区湿地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贯彻执行北京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园、绿地、森林、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级(含)以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区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本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自然保护地。拟订本区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本区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本区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本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负责拟定本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本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贯彻落实北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本区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本区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本区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本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本区林业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本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本区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本区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本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本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本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三)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本区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林业碳汇工作。承担本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安全。加快建立本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本区相关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11个内设机构,下设1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33名,实际33人,行政工勤人员实际3人,政法专项编制34,实际34人;事业编制168名,实际138人;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6人,行政退休52人,事业退休87人;其他人员17人,其中:社会化用工4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9,568,871.68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461,812,861.37元,下降43.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任务减少,预算收入下降。包括:财政拨款259,568,871.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568,871.6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59,568,871.68元,较2019年预算支出461,812,861.37元下降44%。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160,000,000.00元,2020年纳入年度预算30,014,600.00元,减少129,985,500.00;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30,000,000.00元,2020年投入资金12,005,202.00元,减少了17,994,798.00元。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8,315,501.52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6.3%。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1,253,370.16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3.7%。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568,871.68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园林绿化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1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8,782.00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2,823.00,减少354,041.00元,同比下降2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69,232.00元,比2019年预算数69,616.00元减少384.00元,主要原因:区应急救援大队整建制划转到区应急局,相关经费直接划转。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09,5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0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09,550.00元,2019预算数1,363,207.00元减少353,657.00元。主要原因:区应急救援大队整建制划转到区应急局,相关经费直接划转。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426.98元,比2019预算数823,387.00元增加16,039.98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工会经费调增。其中:会议费8,640.00元(此项资金为公用定额中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总额的50%),培训费18,240.00元。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5,705,950.00元,主要包括门头沟区西峰寺林场2020年办公设备购置项目、2020年核算中心设施设备购置及房屋粉刷项目、2020年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林保部分)购置支出及三石路及点状绿地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详见附表2-8)。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事项

八、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我局职能设置,2020年度完成区政府及市园林绿化局的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的建设任务,保护我区森林资源,进一步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工作,监督检查本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落实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我区公园、绿地养护工作,继续推动新建公园、绿地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我局2020年部门工作的整体绩效目标。通过养护现有绿地面积,新建公园绿地,进一步改善我区绿化环境,为我区的生态环境立区做好基础工作。保护已建绿地的绿化成果,提高我区绿地建设水平。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通过新增绿地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优化绿化质量,在改善城市小气候、防止大气污染、杀菌防病、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无公害防治推广力度,加大使用对环境无污染,对人畜无毒害的生物药剂,采取有效的抚育措施,促进我区森林及林分环境健康。

2020年,我局绩效目标的主要产出数量指标为:(1)2020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通过对约8万亩林木抚育,作业道路建设,示范区配套建设等项目措施的实施,充分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提升林木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健康发展,总投资38,152,400.00元。(2)门头沟区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资金,通过中幼林抚育1.6万亩对我区国家重点公益林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开展以森林抚育为主的各项经营措施,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切实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效能,总投资6,981,200.00元。(3)2019年浅山山前平缓地造林项目,在投资批复内完成门头沟区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建设任务2,800.36亩,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该工程能顺利竣工,利用退耕土地、撂荒台地,实行集中连片高标准造林,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2020年投入资金12,005,400.00元。(4)2020年上半年平原造林养护项目,完成养护管理面积3667亩,巩固平原造林绿化成果。(5)门头沟区2020年代征绿地绿化项目,完成代征新增八个地块的围挡施工及看护,继续对原有地块进行看管管护,提升代征绿地管护质量。2020年预算安排1,705,800.00元。(6)2020年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项目,通过对119株濒危古树采取改良土壤,病虫害防治,修补树洞树皮仿真,合理修剪树枝,安装护栏,支撑树体和浆砌石墙等综合的复壮措施,增加树体稳固性,安全性,为古树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确保古树更好存活。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1,028,704.70元。(7)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在投资批复内完成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种植面积9,500.73亩,2020年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该工程能顺利竣工验收。2020年市级专项资金安排30,014,600.00元。(8)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编制项目,按市局要求完成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编制工作,适应国家推动采伐限额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形式需求,打牢“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基础,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2020年先安排预算资金750,000.00元。

主要产出质量指标:1.根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之规定;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6年至2020年绿化目标任期责任书》中明确“80%濒危、衰弱古树名木得到抢救复壮。”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4、《北京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农【2018】2850号。根据《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5、相关合同约定。

主要产业进度指标:1)2020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2)门头沟区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项目资金、(3) 2020年古树名木抢救性复壮工程项目等项目2020年6月前完成招投标并实施,11月基本完工。(4)区森林经营方案(2021-2030年)编制项目2020年3月份完成投标。(5)2019年浅山山前平缓地造林项目、(6)门头沟区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等项目2020年全面完成栽植及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该能顺利竣工验收。

本部门所有项目绩效目标表单独附后,汇总表详见附表2-10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一)门头沟2019年浅山台地造林工程项2020年纳入年度预算30,014,600.00元用于安排该项目工程进度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浅山台地造林,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门头沟2019年山前平缓地造林工程项目2020年投入资金12,005,202.00元用于安排该项目支出前期费及工程进度款支出,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山前平缓地造林,增加区域植被覆盖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完成造林面积2,800.36亩。

(三)2020年门头沟区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项目38,152,400.00元用于林木抚育

(四)2020年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地养护项目27,605,841.06:用于以下几方面内容的支出:一是卫生方面,要保证绿地内卫生整洁,树上等建筑物上白色垃圾做到随时清理。二是绿地养护方面,对绿地内的植物日常养护、清理枯枝死杈等废弃杂物、草坪内的杂草及时清理、打药、修剪及浇水。三是在设施巡视方面,加强喷灌管线、绿地内照明等设施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我单位维修,巡视绿地内井盖丢失情况,及时竖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及时加以恢复等。

(说明:1.部门选择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固定资产总额3,197.39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870,574.93平方米,845.24万元;汽车54辆,1,089.82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0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区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为目的,采用划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小班深入现场调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森林资源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与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报表

 

2020年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