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23/ZK-2021-000003

公开责任部门:门头沟区政府

信息名称:202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02-04 15:27

发布日期:2021-02-04 15:27

内容概述:2021年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

、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八、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1-1部门收支总表

二、收支1-2部门收入总表

三、收支1-3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拨2-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拨2-2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财拨2-3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财拨2-4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八、财拨2-5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财拨2-6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拨2-7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拨2-8   部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二、财拨2-9   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三、财拨2-10   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四、202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名义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市级部门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3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8名,其中局机关32人,司法所46人,实际72,其中局机关30人,司法所42人(各镇街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为属地管理,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17名,实际16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5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24人,其中:社会化用工9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323528.40元,较2020年预算收入39,291,538.82元,增加0.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基本增加。包括:财政拨款39323528.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23528.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9323528.40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39,291,538.82元,上升0.4%。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新招录人员基本增加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2,829,128.4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3.5%。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494,40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5%。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23528.4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3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1,960.00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7,670.00元,同比下降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6,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21,520,减少4720元,主要原因:专项业务费占公务接待费比例压减至20%以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85,1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元,主要原因:此项为区级预留资金,年中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另行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85,160.00元,比2020预算数408,110.00减少22,950.00元。主要原因:燃油费压减10%。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7,276.42元,比2020预算数2,209,221.76元减少11,945.34元,同比下降0.5%,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会议费12,150.00元(此项资金为公用定额中差旅费及小型会议费总额的50%),培训费34,200.00元。

六、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0(详见附表2-8)。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3,902,000.00元,主要包括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村居公益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购买服务等4个项目支出(详见附表2-9)。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不涉及。  

八、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通过开展法援助律师,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全区骨干调解员,及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干警和社区矫正协管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通过开展法律知识12.4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宣传活动,新媒体宣传,宣传品印刷制作,发放。从而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社会工作认知度。

(三)通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军人军属典型案件办理及惠农法律服务,使得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及农民工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四)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及社区评议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提前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更有效的控制重点人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五)通过进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扎实驻劳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通过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全区299个村(居)委会,都得到有效的,及时的法律问题解答,更好的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七)通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组成部分,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区政府及各行政单位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九、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一)聘请政府法律顾问项目2,400,000.00用于安排

1)区政府委托2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区政府及全区各部门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每家律师事务所100,000.00元,共22家,共计2200,000.00元;其中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为区委所有部门提供法律服务,聘请费用100,000.00元。共计2300,000.00元。

2)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要求,聘请2位专家学者为法律顾问,每位专家50,000.00元(含个人所得税),共100,000.00元。

(二)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997,000.00用于安排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及派遣律师,为辖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按要求与村居结对并定期、经常开展法律服务,通过担任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的方式,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推进村居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邻里和谐。

三)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1,403,500.00元,用于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严格执行“提数量、保质量、强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对13个镇街、军人军属、建筑工地法律援助项目进行年终绩效考核。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1)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帮助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

2)通过对全区弱势群体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节约成本和缩短结案周期,解决纠纷,使得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保障。

3)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市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地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国有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2,024.95万元(原值),其中:房屋面积2388平方米,89.00万元(原值);汽车17辆,298.21万元(原值);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353.21万元(原值)。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1年度门头沟区司法局部门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