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03/ZK-2019-000050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7-30 10:08

发布日期:2019-07-31 10:01

内容概述: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业局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本部门共4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农业发展、动物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提出本区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政策,拟订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及农业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农产品(粮经、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组织本区农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6、承担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本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7、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作物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承担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9、负责制定本区动物卫生行业发展、动植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本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1、负责本区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由本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3、负责本区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机安全、渔政、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动物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

14、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4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60名,实际56人;事业编制107名,实际9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社会化用工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保留两位小数,以下同)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33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5.19,增长13.7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72.68元,比上年增加1,698.77元,增长3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7.61元,占收入合计的83.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045.07元,占收入合计的16.6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0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57元,增长21.28%,其中:基本支出4,896.37元,占支出合计的82.96%;项目支出1,005.76元,占支出合计的17.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31.1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5,328.14元,比上年增加710.62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3.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8%;城乡社区支出5.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农林水支出4,593.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6.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15元,下降0.55%。其中:

进修及教育”(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26.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15元,下降0.55%。主要原因:培训费净结余财政收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37.4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87元,增长41.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237.4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9.87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增加抚恤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51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8年度决算5.51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593.35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13.45元,下降8.26%。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4,593.35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13.45元,下降8.2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1)节能减排减少面源污染2018年有机肥补贴项目1,500,000.00元:用于安排全区补贴发放有机肥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573,500.00:用于安排对全区农产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包括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的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3)狂犬病免疫防疫经费368,700.00元:用于安排对全区登记犬进行狂犬病预防性免疫接种支出(主要支出方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74.6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8.52元,减少5.5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3,167.87万元,年初预3,553.61元,减少385.7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465.36万元,年初预算406.11元,增加59.25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39.38元,年初预算143.46元,增加95.92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2.04万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2.04元。

(二)2018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2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8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33.73万元,财政统筹资金支出153.0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4.68元,增加132.06元。其中:

1.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数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52元,减少8.52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决算数33.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6.17元,减少12.44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6.17元,减少12.44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1元,公务用车维修20.41元,公务用车保险8.08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3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8元。

2.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情况

财政统筹资金支出153.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统筹资金支出153.01元。2018年购置(更新)8辆,车均购置费19.13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财政统筹资金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元,公务用车维修0元,公务用车保险0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6.66元,比上年增加30.43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4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56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8.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03%。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2,380.87元,其中:房屋面积27518平方米,20,956.71元;汽车17辆,282.70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14.80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同预算公开口径)

本年无此项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农村禽畜粪便与生活垃圾等有机或无机物质,从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径流冲刷作用下,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湾)所引起的污染。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农业发展、动物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宣传培训类: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水平及处置能力。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科农林技术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三农类:展示本地优秀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果和农游深度融合发展成果,大力宣传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亮点,进一步提高地区农产品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减少化肥用量、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节本及节能减排的增效。

3、政策性项目:种植生态作物,调节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防治水土流失。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2018年年初,区农业局研究制定《门头沟区节能减排减少面源污染2018年有机肥补贴项目实施意见》,在我区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块实施有机肥补贴,有机肥补贴作为我区一项重要的强农政策,是以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发展为原则,通过有机肥补贴的形式,引导种植户转变施肥模式,达到了培肥地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减轻了种植户的经济负担、减少面源污染的效果。施用有机肥可以提升地力、为当年作物生长提供必须的营养物质,起到了很好的绿色、环保施肥推广效果,也提升了我区优质农产品质量。全区9个镇全部完成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全年完成检测样本10320个,其中:快速检测样本量10000个,合格样本10000个,合格率100%;定量检测样本320个,合格样本320个,合格率100%。本年度开展3次动物防疫员专项培训,项目完成后,为本区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骨干,成为本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紧紧围绕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坚持“预防为主”方针,以“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为总体目标,保障了全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本年无此项内容。

本年无此项内容。

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