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0000/ZK-2021-03317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9-07-30 10:13

发布日期:2019-07-31 10:12

内容概述: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由区农委财务统一核算。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全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实施相关政策。

(2)研究拟订本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3)研究提出本区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4)承担完善本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5)组织提出本区新农村建设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

(7)组织指导本区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养、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8)参与编制、修订本区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

(9)研究拟定本区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跨镇域合作和山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本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情况。

(11)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6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8名,实际17人;事业编制13名,实际1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0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保留两位小数,以下同)

2018年度收、总计14,987.77万元,比上年增加560.78万元,增长3.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91.36万元,比上年增加737.21万元,增长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6.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44.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8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87.77万元,比上年增加560.78万元,增长(下降)3.89%,其中:基本支出1,093.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项目支出2,8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8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48.21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2,95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27.94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0.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教育支出”5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节能环保支出”1,412.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93%;“群众文化”支出0.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农林水支出”1,780.0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赴台交流项目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84万元,增长61.3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5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84万元,增长61.37%。主要原因:培训支出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0.3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99.01%。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99.0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12.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69.3万元,减少50.98%。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1,412.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69.3万元,减少50.9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780.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941.31万元,减少81.69%。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1,600.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0.63万元,减少1.8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农村综合改革”(款)2018年度决算9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17万元,增长54.2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942.84万元,减少98.9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7、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对年度安排项目资金量80%以上包括全部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进行简要说明。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5,419.53万元:用于安排美丽乡村建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98.5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8.67万元,减少6.1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769.19万元,年初预算849.74万元,减少80.5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8.63万元,年初预算88.91万元,减少0.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0.74万元,年初预算18.57万元,增加22.1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

(二)2018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农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决算数2.89元,财政统筹资金支出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8.11万元,减少25.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09万元,减少3.09元。主要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9.38万元,减少19.38元,主要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决算数2.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65万元,减少2.76元,主要减少原因为公车维护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8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65万元,减少2.76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7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5万元。

2.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63万元,比上年增加15.26元,增加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农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4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76%。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区农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269.25万元,主要包括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法律服务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11,185.39元,其中:房屋面积48平方米,3,350万元;汽车2辆,35.67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同预算公开口径)

本年无此项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年初支出计划安排各工作的相关要求,工程类:提升村民住房条件,提升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美化亮化,优质型煤替代、煤改电等替代燃煤取暖,减少空气污染;政策性项目:规范村“两委”工作、细化农村发展任务、有序扩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将工作任务与待遇挂钩,以此不断提高村“两委”服务群众、促进地区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加强产业培育,促进农产品销售,打造特色旅游业,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会议类:推进2017年“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培训类:造一批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法治意识,服务能力、履职能力的队伍,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根据我委三定方案工作职能,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三农”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带动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清洁空气,我委开展了险村搬迁、沟域经济、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减煤换煤清洁空气、智慧乡村建设、实用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通过下村实地调研、班子会讨论、村四议两公开、规划设计、评审、招投标等流程相关工作按照工作时序正常进行。

教育支出54.8万元,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支出、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支出、农口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支出、新农村建设能力提升班支出。通过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教育,提质量,全面提升农村人才的带动示范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412.74万元,用于完成农村地区11个村庄1800余户取暖煤改电改造,核算减少燃煤使用5千余吨。村民安装空气源热泵、储能式电暖气等清洁能源采暖设备,取暖效果好,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

农林水支出2,233.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业保险项目、智慧乡村建设项目、信息进村入户项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管项目、一事一议项目、美丽乡村摸底普查项目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2018年共开设政策性农业保险、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核桃种植保险、农村房屋保险、乡村干部责任保险、露地花卉保险、密植园果树树体保险等7大类险种的投保补贴工作,共计投入保费补贴234.62万元。2018,我区一事一议项目涉及5个镇26个村,其中惠及12个搬迁村及10个低收入村总投资3,627.58万元(其中财政奖补3,387.17万元,自筹240.41万元)。有力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美化了村容村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村内劳动力就业增收,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启动全部村庄的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为清水镇李家庄村,斋堂镇向阳口村,雁翅镇碣石村,雁翅镇田庄村,妙峰山镇陈家庄村5个村,建立村级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制作360°虚拟全景,集成到微信公共平台中,实现移动互联终端的在线虚拟游;安装村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全彩LED显示屏等。

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年无此项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