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00/ZK-2019-000139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集中财务核算共十五家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8-02-13 15:10

发布日期:2018-02-13 14:49

内容概述: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集中财务核算共十五家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集中财务核算共十五家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集中财务核算

共十五家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北京市门头沟区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六)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确定议定事项、区长与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联系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信息的搜集、编发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重要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十)负责驻区部队、中央和本市在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区县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区机关大院部分单位财务工作;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区政府办财务科负责包括区政府办在内共十五家单位集中财务核算工作。各部门职责概括为协助各部门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工作,负责各部门会议会务组织工作、公文处理工作、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和公务接洽工作,负责各部门调研工作,负责承办各部门市对口单位相关工作及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各部门专项项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十五家集中财务核算单位,构成如下:

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办公室

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宣传部

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研究室

5.北京市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

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

7.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8.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

9.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10.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1.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12.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组织部

13.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5.北京市门头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行政编制274名,实际237人;事业编制38名,实际26人;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114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社会化用工6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0,187,430.67元2017年预算收入117,137,565.35元增长2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财政要求,加快支出进度。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150,187,430.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187,430.6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0,187,430.67元,较2017年预算支出117,137,565.35元增长28.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财政要求,加快支出进度。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5,170,172.39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05%。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5,017,258.28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9.95%。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187,430.67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0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永定河诗歌大会项目4,000,000.00元:用于安排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精神,深化对北京各类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利用,集中力量推广永定河、推进永定河文化产业发展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诗歌大会,将门头沟逐步打造成为中国诗歌界创作、研究、展示诗歌艺术和魅力的基地之一,进而通过诗歌的宣传和传播,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良好形象。

(二)《永定河史话》项目3,500,000.00元:用于安排《永定河史话》拍摄计划,我区拟与北京电视台协定拍摄计划八集,加入永定河源头、流域各省市历史文化等内容,加大永定河文化挖掘推广力度,为门头沟永定河文化的宣传推介展示搭建平台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在北京电视台播出该项目,进一步提升永定河文化宣传力度。

(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项目2,737,000.00元:用于安排2018年,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开展主体培训班、周末大课堂、战略能力提升专题班等培训23期支出:

1.主体培训班:(1)拟举办处级干部研修班1期(8周,20人左右),中青年干部研修班1期(8周,20人左右),清华大学学习1周(费用纳入战略能力提升专题班),异地教学1周,驻村研学1周,党日活动和拓展训练4天;(2)拟举办处级干部进修班1期(5周,50人),新任处级干部进修班1期(5周,20人),异地教学1周,党日活动和拓展训练4天;

2.全区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拟举办4期,每期组织全区处级干部170人左右,每期培训5天;

3.战略人才储备专题班:拟举办1期,每期组织全区30岁以下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市级选调生进行培训,每期2周共10天课程,6天在校学习,4天党日活动和拓展训练,每期40人左右;

4.战略能力提升专题班:拟与北京高校合作开展战略思维、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3期战略能力提升专题班,各为期1周,每期组织60人左右;

5.周末大课堂:4-10月共开展10讲;

6.组织工作研修班(区内150人):拟对全区组工干部进行培训。

本项目绩效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我区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项目2,470,800.00元:用于安排组织召开选派工作部署工作、“第一书记”生活补助经费、“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第一书记”体检经费、“第一书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一书记”培训经费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带头人来源渠道,选优配选村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及经济建设不断取得进步。

(五)门头沟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项目2,461,550.00元:用于安排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我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1+3”文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网格化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全市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及《北京市“网格化+”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推进门头沟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推进“网格化+”深化提升、厅网站集约化和推广“微网格”智能化重点,以“夯基础、强体系、提能力、惠民生、促合力、增效能”为目标,做到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全面提升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关心关爱建国前老党员工作经费项目1,804,340.00元:用于安排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工作的通知》(门组发〔2016〕1号)要求,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和开展医疗保健服务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让老党员们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关怀,共享区域发展建设成果。

(七)对外宣传经费项目1,750,000.00元:用于安排党报党刊赠阅经费,主流媒体制制作新闻专题经费、专版,重大新闻选题策划合作经费及舆论应对工作经费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1.全年计划开展新闻发布活动12次,其中除一般性新闻发布活动外,按照区主要领导安排,全年重点安排3次主题新闻发布会,每次邀请约40家新闻媒体记者,开展集中对外宣传。2.妥善应对各类新闻舆情,树立我区良好外部形象,为区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八)文化宣传经费项目1,730,000.00元:用于安排传统文化宣传经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文化精品孵化经费、社会宣传经费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全区核心价值观宣传持续深入,爱国主义教育持续开展,传统文化深入人心,干部群众理解更加深刻,入脑入心,爱党爱国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建设家乡的干劲更加十足。

(九)政府公共事务应急储备资金项目1,700,000.00元:用于安排政府及政府办年度承办各市、区专项工作事务,调研工作事务,洽谈工作事务、招商引资工作事务、临时性工作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事务等公共事务工作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保障政府机构运行,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水平

(十)2018年北京重阳文化宣传活动项目1,628,300.00元:用于安排按照首都文明办统一部署,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活动由各区县分别承办,2018年门头沟将继续举办北京重阳文化宣传活动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旨在引导人们进一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

(十一)公共文明引导行动项目1,200,000.00元:用于安排人员经费包括引导员专项补贴、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费、培训费、夏季防暑降温、慰问经费、年终考评奖励;活动经费包括引导员工具、路面划线、“文明有礼好乘客”推举、主题宣讲活动、团队创新活动、星级引导员表彰、特大型首都城市治理活动支出。本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开展环境引导、旅游引导、秩序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指数。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5,017,258.28元,上述十一项重点项目金额合计24,981,990.00元。

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15个集中财务核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7,866.00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7,250.00元减少29,384.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00元,比2017年预算数0.00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666,936.00元,比2017年预算数684,520.00元减少17,584.00元,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单位由2017年的16家减少为15家,网管办撤户部门减少故对应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40,93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元,比2017预算数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240,930.00元,比2017预算数1,252,730.00元减少11,800.00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政策,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35,947.52元,比2017预算数5,978,332.00元减少242,384.48元,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单位由2017年的16家减少为15家,网管办撤户部门减少故对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会议费94,680.00元,培训费99,940.00元。

(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数据口径与2017年部门决算口径一致

七、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1,004,33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耗材及设备、信息化设备等购置支出。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0.00元。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无。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各部门按本单位职能依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市、区、本单位任务责任,坚决落实各项工作政策,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加大专项项目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做到情况明、工作精、数据准。努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党群关系。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初数总额2,057.5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0.00平方米,0.00万元;汽车43辆,1,022.5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2018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集中财务核算共十五家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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