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索 引 号:11J026/ZK-2019-000153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名称:2018年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18-02-13 16:04

发布日期:2018-02-13 15:53

内容概述:2018年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2018年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公开

2018年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2.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辖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分析和预警工作。

3.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医疗卫生力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4.负责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5.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制度;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6.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落实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相关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7.负责建立本区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药械的集中采购,统筹协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9.依法对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本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1.组织建立本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

12.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

14.负责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组织拟订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6.负责本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7.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10个内设机构,下设20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4名,实际67人;工勤编制6名,实有6人;事业编制1548名,实际1348人;离退休人员921人,其中:离休7人,行政退休72人,事业退休842人;其他人员(编外人员)913人,其中:社会化用工56人。

三、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3,161,999.11元,较2017年预算收入1,038,500,011.01元增长7.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增加,如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等。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329,761,466.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761,466.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29,761,466.01元,较2017年预算支出315,405,032.89元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增加,如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等。

  (一)按支出内容分,其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14,222,516.8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5%。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5,538,949.21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5%。

  (二)按照资金性质分,其中: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761,466.01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0%。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

五、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一)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1,500,000.00元:用于安排为户籍35-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支出。项目绩效目标:为户籍35-64岁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妇女保健水平。

(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费项目242,000.00元:用于安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 (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在人群中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项目绩效目标:免疫预防是预防传染病的最经济、最有效、最简便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项目6,694,060.00元,用于安排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推动解决首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加大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提高服务计划生育家庭的能力,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1,506,600.00元,用于安排为具有本区户籍,经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为六种重性精神障碍的患者,并在辖区内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精神卫生个人健康档案,自愿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免费基本药物服务的患者,提供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所需的门诊基本药品。。项目绩效目标:规范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提高患者规律服药率,使之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降低患者病情复发和致残率,改善患者生活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同时让病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

六、“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三公经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行政机关(本级),1个行政执法单位,所属事业全额拨款7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行政机构行政机关(本级)、1个行政执法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536.00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81,208.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数0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87,584.00元,比2017年预算数87,712.00元减少128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22,952.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元,与2017预算数0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22,952.00元,比2017预算数704,032.00元减少281,080.00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7,101.94元,比2017预算数2,323,264.64元减少86,162.70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017年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药具站、服务中心、宣传站与机关合署办公,预算在机关本级,2018年药具站、服务中心已取消,宣传站更名为宣传中心已独立核算,因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其中:会议费10,710.00元,培训费27,740.00元。

七、本部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拨款预算29,535,951.25元,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急救设备购置及办公设备更新等支出。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拨款预算0元。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

收入名称:社会抚养费,收入科目编码:103041101,2018年计划实现收入100,000.00元。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卫生计生工作要树立大卫生观念,推进“健康门头沟”,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有序就医格局,努力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一)持续抓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开放办医。

(二)持续抓改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重点学科

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三)持续抓改善,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质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优质便利服务举措,做实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四)持续抓落实,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五)持续抓推进,加快健康门头沟建设。

(六)持续抓强化,扎实做好计生服务和妇幼健康。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年初数总额 81,850.01万元,其中:房屋面积 81,458.06方米,13,459.72万元;汽车 88辆, 1,655.5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65 台(套),16,691.26 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门城地区各社区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标专业消杀公司,为门城地区各居民社区进行病媒生物统一消杀和防制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病媒生物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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