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门头沟区委组织部 门头沟区人事局
关于面向2005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公告
为加强门头沟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面向2005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发[2004]97号)精神,中共门头沟区委组织部、门头沟区人事局将面向2005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共28个)
1、区委办公室文秘科文秘职位;
2、区纪委案件检查职位;
3、区委研究室文秘科文秘职位;
4、团区委办公室文秘职位;
5、团区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职位;
6、区工会权益部劳动保护职位;
7、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综合管理职位;
8、区财政局农业科专管员职位;
9、区建委工程建设管理科工程建设职位;
10、区商务局粮食办公室综合管理职位;
11、区卫生局法制安全科法律监督管理职位;
12、区卫生局医政科医政管理职位;
13、区规划分局规划管理科规划管理职位;
14、区司法局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6个);
15、军庄镇党委办公室文秘职位;
16、清水镇组宣纪办公室文秘职位;
17、斋堂镇小城镇建设科规划职位;
18、斋堂镇党委办公室网络管理职位;
19、城子办事处财政统计科综合管理职位;
20、区法院书记员职位(3个);
21、区检察院书记员职位。
二、报名条件
1、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现场报名点公布的条件)。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从公布的职位中选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相片2张(彩色、黑白不限)。其中,报考区检察院、区法院的还需携带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相关证明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除区检察院、区法院外,其它单位的报名时间为
(三)报名地点
除区检察院、区法院外,其它单位的报名地点于
四、招考程序和规则
招考主要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者前三名进入面试。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第一名进入考核。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如果考核、体检、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由总成绩第二名递补。其中,区检察院、区法院的报考程序和规则详见区检察院、区法院报名点的具体规定。
五、专业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见报名点具体要求。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考核、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考办地点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考办公室设在门头沟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69843725,监督电话:69843066
(附件:各招录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各招录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
1、区委办公室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6 9842176
2、区纪委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69843066
3、区委研究室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69842694
4、团区委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69842938
5、区工会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4号 咨询电话:69843871
6、区财政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 咨询电话:69844109
7、区建委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7号 咨询电话:69842655
8、区商务局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69842571
9、区卫生局 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 咨询电话:60801933
10、区规划分局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 咨询电话:69843398
11、区司法局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6号 咨询电话:69843347
12、军庄镇 门头沟区军庄镇政府 咨询电话:60810741
13、清水镇 门头沟区清水镇政府 咨询电话:60855407
14、斋堂镇 门头沟区斋堂镇政府 咨询电话:69816653
15、城子办事处 门头沟区城子东街7号 咨询电话:69864485
16、区法院 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 咨询电话:61868159
17、区检察院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6号 咨询电话:6984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