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夏淑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1月14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夏淑强任区信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贾卫东的区信访办主任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