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晓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4月29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杨晓辉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九中任区环保局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卢佳强任区农业局局长;
免去陈卫东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欣的区环保局局长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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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晓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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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晓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晓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4月29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杨晓辉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九中任区环保局局长,免去其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卢佳强任区农业局局长;
免去陈卫东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欣的区环保局局长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