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8月31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李 伟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免去其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苗建军任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培训任区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握龙任区统计局局长;
免去万钦的区发展改革委主任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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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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