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9月24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陈 波任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李世春任区科委主任;
常 蓉任区文化委主任;
免去高连发的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付军利的区科委主任职务;
免去闫洪亮的区文化委主任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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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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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9月24日门头沟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陈 波任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李世春任区科委主任;
常 蓉任区文化委主任;
免去高连发的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付军利的区科委主任职务;
免去闫洪亮的区文化委主任职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