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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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童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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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童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童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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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关于童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2015年12月9日区长办公会议决定:
童海峰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门政发[2015]55号关于童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doc
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