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文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日期:2023-09-14
成文日期:2023-09-14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09-14
有效性:现行有效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为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于2023年7月27日经第49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4日
关于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战略部署,深化文旅供给侧改革,丰富文旅产品供给,积极培育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新商品,推动文旅农商体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紧扣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这条工作主线,坚持“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强”的发展方向,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把有效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消费迭代升级,深化文旅农商体融合,打造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国际山地运动打卡地、京津冀微度假首选地“三地”品牌,推动我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追踪问效;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的原则,对符合全区文旅产业发展需要的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资金来源
“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是为支持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市、区两级资金安排2000万,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企业提质增效、景区提档升级、民宿发展、旅游宣传促销、新业态培育、文旅产业融合等工作。
四、支持方向
(一)支持文旅产业做强
1.促进文旅企业发展
持续优化文旅产业营商环境,畅通融资渠道,促进文旅体验产业集聚,扶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
2.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督促属地镇街,立足镇域资源禀赋和自身优势,完善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具有全市乃至全国影响力的特色主题小镇。
3.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文旅项目
鼓励专业团队,招引符合地区发展的文旅企业;对当年新引进的主题游乐、体验消费、影视文化、精品演艺、旅游设施配套、园区基地等单体项目投资达到一定体量的,给予奖励补助。
4.鼓励引入优质策划运营团队
本区在营业的文旅企业,引入优质策划运营团队,创新经营理念,通过增加新场景、新业态及创新运营模式,年度接待游客及经营收入增长明显的,给予奖励补助。
(二)支持食宿联动发展
1.促进星级饭店提质升级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宾馆饭店,提升我区住宿接待能力;引进世界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打造高端特色酒店品牌。支持山区旅游餐饮高质量发展,鼓励采取“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创新区域特色菜品、引进连锁经营”等多种措施,提升关键节点的餐饮供给质量。
2.促进民宿产业高品质发展
发挥“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打造一批具有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的高品质“京西山居”乡间酒店;鼓励“小院+”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不断丰富“小院”内涵;加快推进潭柘寺阳坡园片区、王平镇韭园片区、斋堂龙门沟片区、清水百花山片区”等12个民宿集群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演艺群落、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实现建立以“精品民宿”为基底,以星级“小院”为骨干,以国家级“甲乙丙”级民宿为龙头的门头沟精品民宿体系,持续擦亮“小院”金名片。
3.促进帐篷露营健康发展
贯彻执行《门头沟区帐篷露营地建设和管理指引(试行)》,培育和规范露营旅游休闲健康发展,鼓励支持经营性营地规范建设;提高露营产品品质,鼓励利用各类现有空间和场所,依法依规发展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户外营地产品,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验。
(三)支持消费市场做大
1.促进旅游消费升级
加强平台合作,通过OTA平台发放住宿业消费券,消费券使用范围包括全区星级宾馆、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等住宿行业,并推动消费券向旅游餐饮、景区体验活动、特色礼品拓展,吸引游客来区旅游消费。
2.促进客源市场做大
鼓励旅行社及有资质的运营法人组织,依托我区丰富的旅游资源,设计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推出满足广大市民个性化、特色化、品质化的消费产品,不断提升我区旅游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支持供给提质增效
1.促进精品旅游景区建设
加大推动旅游景区服务配套设施的改造升级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景区开发项目,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品质;支持“景村”融合发展,将村庄建设与景点打造同规划、共发展,实现“村在景中、景在村中”,做强运营团队,有效对接市场,打造“看得到山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对新评定为等级景区的分级给予奖励补助。
2.促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
推动各级景区提档升级,鼓励景区引入新场景、新业态,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景区建设发展,着力提升地区景区的核心吸引力;按照《门头沟区促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的办法(试行)》,给予优化升级提升的景区产业扶持项目奖励,加快推进潭柘寺景区5A创建和百花山景区、妙峰山景区等4A创建工作,打造南石洋大峡谷、清凉界等特色旅游景区。
(五)支持文旅产业融合
1.促进“门头沟礼物”新商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持续扩大“门头沟礼物”产品体系,支持鼓励更多创意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加入“门头沟礼物”体系,打造能体现门头沟地域特点、区域文化内涵新商品,推动更多“门头沟礼物”入选“北京礼物”。
2.促进特色演艺集聚区和演艺群落发展
鼓励景区、民宿等文旅经营主体,利用自身空间、乡村文化中心等场所,引进有市场活力并兼具文化艺术、区域文化特色旅游演出剧目,丰富“小院有戏”品牌内涵,持续激发文化市场新活力。
3.促进特色市集发展
鼓励景区、民宿等文旅经营主体开展“景区+市集”“山水音乐+市集”“小院+沟域特色市集”等各类特色主体市集活动,不断丰富旅游消费新空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区政府领导下的工作机制体制,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融合发展,形成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完善支持办法
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发挥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相关专项奖励补助细则,对企业上市、等级景区评定、星级饭店评定、帐篷营地、旅行社、文化演艺等给予奖励补助。
(三)加强效果评估
发挥绩效考核引领作用,建立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各类主体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先争优,全力打造良好的文旅产业发展生态。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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