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5月末,我区中央直达资金规模7,889.62万元,指标均已分配下达完毕,指标分配下达率100%;实际支出3,937.74万元,支出率49.9%。具体支出结构及主要成效如下:
1.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101万元,支出进度71.4%;保障下沉镇街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治安巡防员等纳入镇街统一管理的公益性就业组织协管员正常开展工作。
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288.82万元,支出进度56.6%;慰问全区优抚对象(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农籍老兵等),体现党和政府对保家卫国功臣的关爱。
3.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支出7.46万元,支出进度62.9%;主要为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切实减轻优抚对象经济负担。
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33.18万元,支出进度100%;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与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区,提高村卫生医疗机构生存能力。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1093.71万元,支出进度100%;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
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782.95万元,支出进度56.1%;一是落实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二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10.8万元,支出进度63.5%;积极落实资助政策及教育保障机制,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8.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45.21万元,支出进度28.4%;促进本区内医疗救助发展,用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效解决社会救助对象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16.9万元,支出进度60.3%;积极改善区级医疗硬件基础条件,有效提高区级医疗救治水平。
10.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355.42万元,支出进度68%;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2.23万元,支出进度0.8%,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经常性支出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监测,确保其承担的相关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1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0.07万元,支出进度72.4%;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