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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日期:2021-08-03 16:16 来源: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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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维护稳定信息中心。

区委政法委在区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本区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本区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本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本区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本区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市委和本区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本区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门头沟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本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处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1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5名,实际22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6名,实际4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行政退休7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0人,其中:社会化用工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0年度收、总计12,287,242.24元,比上年增加4,888,018.76元,下增长66.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17,361.59元,比上年增加991,813.01元元,增长13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7,361.59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 %;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87,242.24元,比上年增加4,888,018.76元,增长66.06%,其中:基本支出9,121,274.26元,占支出合计的74.2%;项目支出23,165,967.98元,占支出合计的25.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12,287,242.24元,比上年增加4,888,018.76元,下增长66.1%。

主要原因:2019年度机构改革,区委政法委与区综治办合并,增加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87,242.2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6,437.0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2%;

公共安全支出1,467,097.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9%;

社会保障和就业36,38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

卫生健康支出9,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

交通运输支出178,327.3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596,437.0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31,541.32元,下降32.6%。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9,114,894.2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53,762.12元,下降14.6%。主要原因:该项目资金属于实报实销。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08,27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73,270.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577,779.2元,下降72.3%。主要原因:项目未完成,未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67,097.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7,097.8元,增长100.0%。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1,467,097.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7,097.8元,增长100.0 %。主要原因:“雪亮工程”工作未完成,未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6,38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50元,增长1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6,38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350元,增长13.6 %。主要原因:社会保险正常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00元,增长(下降)100.0%。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9,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00元,增长100.0 %。主要原因:“增加千人战役”专项补助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8,327.3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3,521.95元,下降56.7%。其中:

“铁路运输”(款)2020年度决算178,327.38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3,521.95元,下降233,521.95 %。主要原因:铁路护路工作因年底工作未完成,所以未支出。

6.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1)、(2020)平安建设经费959,450元,用于安排用于安排平安北京、平安门头沟建设,做好矛盾化解,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确保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本项目绩效目标为:为维护地区持续安全稳定,为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和首都西部综合服务中心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2)、2020年综治市对区奖励经费(市拨)项目1,500,000元:用于安排综治工作支出 。通过营造“平安门头沟人人共建,门头沟平安人人共享”的氛围,逐年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减少非正常访,进一步提升门头沟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2020)铁路护路宣传经费108,272元,用于安排逐步完善铁路示范路段工作,健全铁路护路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守护国家生命线的铁路护路工作格局。本项目绩效目标为:负责排查铁路沿线排查安全隐患,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并对沿线群众开展护路宣传,确保了沿线治安持续稳定,铁路运输绝对安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121,274.2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9,412.12元,减少0.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8,698,919.52元,年初预算9,163,799.04元,减少464,879.5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88,754.74元,年初预算407,577.34元,减少18,822.6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33,600元,年初预算29,310元,增加4,29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二)2020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三)2020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门头沟区委政法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618.11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310元,减少26,691.89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减少0元。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0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15,618.1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150元,减少0元,主要减少12531.89元,原因:此项支出汽车燃油及车辆保险。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主要增(减)原因本年无此项支出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5,618.1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8,150元,减少12,531.89元,主要减少原因:车辆未进行维修等其他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500元,公务用车维修0元,公务用车保险2,118.11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88,754.74元,比上年减少18,822.6元,增加(减少)原因:基本支出部分工作未完成,未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75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98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4,552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21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2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 %。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元,主要包括0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2,650,541.04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元;汽车1辆,0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本年无此项内容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群防群治:是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第四部分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对2020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12个,涉及金额487.99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4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1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6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1〕37号)要求,将本部门针对2020年度重点支出项目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的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1〕37号)要求,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公开数量至少50%以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的附件。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政法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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