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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拟公布的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7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enhuake2009@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8-1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50642
4.传真:010-69850642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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