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互动咨询问答返回

热点问题
  • 通过“天安门广场预约参观”微信小程序预约参观的游客,须通过“预约记录”栏进入、点击“获取参观留念证书”按钮,即可查看和下载本人留念证书。 【详情】

  •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北京市体育局授权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竞赛中心)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文件公布的为准)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北京市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各项目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级单项协会负责我市一级裁判员的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我市一级以上裁判员在国内举办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各区级单项协会负责二、三级裁判员的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 【详情】

  • 如果想成为某体育竞赛项目的裁判员,一般由本人到工作或居住所在区体育主管部门(区级单项协会)进行申请,须参加该项目三级裁判员培训认证,培训合格者可以申报三级裁判员。 【详情】

  • 在外地考取的裁判员证在京注册,需要先换证再注册。由本人携带在京工作证明(介绍信)和小二寸照片,一级裁判员到市级单项协会(市竞赛中心)换证;二、三级裁判员到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级单项协会(区级体育主管部门)换证。 换证后,一级裁判员登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注册网址:www.bjcac.org.cn。 【详情】

  • 北京市各项目一级(含)以上裁判员的注册备案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网上注册备案制度,有效期限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裁判员注册备案网址:www.bjcac.org.cn。 业务咨询: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3049729 【详情】

  • 关于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意见来信的回复 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在评审标准方面,存在评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评定方法不一致的问题、部分行业领域评审标准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标准化创建质量,制约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多方协调,2015年1月,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百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实施方案》(京安监发〔2015〕13号),正式启动安全生产百项地标编制工作。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延伸,迫切需要技术标准的支撑。现有标准规范涵盖的技术性要求较少,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需要更为具体、更为详尽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予以支持。另外,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众多,内容设置不全或交叉重复,安全要求的粗细程度不一,企事业单位面临众多标准无所适从,迫切需要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套针对本行业设计、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标准。这正是百项地标编制初衷之一,让企事业单位自我排查整改有依可循,改变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熟悉,以及不知如何查隐患,也不知怎么改隐患的现状。百项地标可谓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本通,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方面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记录档案以及场所环境、消防、用电、设备设施等现场安全技术要求。 【详情】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由各地主管部门许可,可面向全国进行。这里有一个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名单https://zwfw.mct.gov.cn/shysspkjjg?type=gb&flag=false 【详情】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企业必须要有三名及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如果员工(演出经纪人)从原公司辞职了,但原公司没有办理变更经纪人,您的经纪人的相关信息还在原公司,故您不能在现公司担任演出经纪人,建议演出经纪人可到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证机关)办理变更从业单位,把经纪人资格证上的从业单位变更和现在公司名称一致即可;也可找劳动仲裁部门帮助您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祝您生活愉快。 【详情】

  • 企业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站经营网络音乐产品的,所有音乐产品必须有合法来源,音乐产品是自有版权的,提供版权材料,如果音乐产品不是自有版权的,提供版权和授权材料。祝您生活愉快。 【详情】

  •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详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