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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日期:2021-02-22 10:12 来源:门头沟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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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工作;

负责组织人事、劳资保险:

负责机关制度、队伍建设;

负责全区工会系统统计、职工思想状况调研;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综治、安保、环境卫生及日常采买、资产实物管理、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机关事务管理;

负责机关部门协调、对外公务联络及接待、对口支援;

负责党组会(主席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记录及督办;

负责工会网站网络建设、服务和管理;

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负责组织召开与区政府的联席会议;

负责对直属基层工会的综合考核;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3871(传真) 

(二)基层部

负责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常任制有关工作;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会员;

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协助各级党的组织管理工会干部;

负责职工素质教育;

负责全区工会系统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负责职工书屋建设;

负责职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服务管理;

指导全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指导区工人俱乐部开展工作;

负责税务代收;

负责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及会员信息采集、统计、分析;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3071 69843671 

(三)权益部

负责职工合法权益维护;

负责职工普法宣传教育;

负责职工信访接待;

负责搭建技能引领的职工发展平台;

负责组织实施劳模、工人先锋号、劳动奖章(状)、工匠培育选树和服务管理;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参与本区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参与推动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律监督;

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

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

指导和推动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指导和推动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

指导和推动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指导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法律工作室开展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1359 

(四)财务部

负责研究拟订本区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负责工会经费和资产账目管理;

负责区总工会本级及机关工会会计核算;

负责编制区总工会本级财务预决算;

负责区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

负责审批直属基层工会财务预决算;

负责监督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等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

负责全区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负责机关招标、集中采购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65140 

(五)经审委员会

负责制定全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负责指导全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

负责对直属基层工会经审委、经审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负责对全区直属基层工会进行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

负责对区直属基层工会和区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

负责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领导干部和区直属基层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69865820 

(六)女工委员会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负责全区女职工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全区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女职工工作计划及具体工作的实施;

负责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女职工组织建设;

负责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

负责与区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会系统计划生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69843671

区总工会下设一个一类事业单位

门头沟区职工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984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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