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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日期:2017-11-24 10:33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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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136 大峪街道 惠民家园二期32楼4单元和5单元之间消防通道满自行车和垃圾桶(近10个),垃圾桶距离单元楼太近,异味扰民,希望将垃圾桶向远离楼一侧放置。 经大峪办事处、京煤集团、区住建委核查,惠民家园二区由北京京煤集团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惠民家园二区32号楼4单元和5单元之间消防通道确实存放有自行车,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已通知业主于11月22日前自行清理自行车,11月24日物业公司将对消防通道进行彻底清理,保障清洁畅通。垃圾桶的垃圾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因惠民家园二区31-33号楼的布局呈“U”字型,32号楼东西朝向并临黑山大街,33号楼1单元至3单元外是规划好的停车位,32号楼4单元门前是配电站用房,32号楼5单元门口紧邻消防通道,均不能设置垃圾桶,该区域没有更合适位置。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垃圾桶的清理,加大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部分属实
137 城子街道 1、阁外山水蓝龙家园小区北门靠西拐角处(水厂马路南侧、饺子馆北侧)垃圾桶近期无人清理,垃圾堆积,希望定期清理垃圾桶。2、阁外山水蓝龙家园小区3号楼后,南侧墙根环境脏乱差,中国银行围栏下落叶堆积成山。希望及时清理,维护周边生活环境。 经城子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举报点位确实存在垃圾堆积和落叶堆积的问题。北京蓝龙物业管理中心对举报点位立即进行了清理。区环卫中心及时对人员车辆进行调整调度,做到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门头沟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对北京蓝龙物业管理中心有未按规定清扫保洁行为立案调查,并对北京蓝龙物业管理中心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给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属实
138 潭柘寺镇 潭柘寺镇潭墅苑小区使用自供气供暖,自供气价格高且质量差,壁挂炉常断气,无法正常供暖,希望核实自供气是否合格,恢复小区正常供暖。 经潭柘寺镇、区市政市容委核查,潭墅苑小区分两期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建成,属于商业别墅,开发商为北京潭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小区仍未开通天然气,未纳入集中供暖管线,小区由开发商自建的轻烃油制燃气供热站供暖。经现场核查,供气站供气设备运转正常,没有出现断气现象,随机到居民家中查看供暖情况,室内温度显示为19度,但壁挂炉常出现不打火的现象。小区壁挂炉于2012年投入使用,保修期为四年,目前出现问题的壁挂炉已超过厂家免费保修期,要彻底检修需住户联系厂家并支付检修费用,但小区住户普遍不愿支付,维护人员只能进行简单处理,解决不了零件更换等问题。开发商已向小区住户公布了应急维修电话,维修维护人员24小时待岗,及时解决住户家中出现的问题。开发商负责人表示小区将于明年4月对供暖设备进行改造,由轻烃油制燃气供热改为天燃气供热,同时为住户更换家中的供暖设备。我区责成潭柘寺镇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北京潭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小区供热设备改造工作,严把质量关,定期对今冬供热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 部分属实
139 王平镇 王平镇惠和新苑小区4号楼围栏处存在多个下水道井口,臭味熏天,希望疏通管道并封闭下水道井口,提升小区生活环境。 经王平镇、京煤集团、区住建委核查,王平镇惠和新苑小区4号楼围栏处是污水站,的确存在臭味,臭味为污水站的排气孔排出。小区物业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平物业分公司立即对污水站的井盖已采取了封闭措施,并对排气孔进行了水封堵处理,效果明显,异味明显减少。我区责成王平镇、区住建委督促物业做好物业服务,积极开展整改,及时解决业主诉求。 属实
140 永定镇 永定镇中铁西城小区北区5号楼2单元1层小卖部无照经营,噪音扰民,破坏楼道环境,希望关停。 经永定镇、区住建委、区工商分局核查,永定镇中铁西城小区北区5号楼2单元1层104室确为超市,经营面积60平米,区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并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2条和第13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我区责成永定镇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属实
141 永定镇 1、丽景长安二期绿化面积不足,希望按照购房时沙盘进行绿化规划,增加树木种植量,提高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2、丽景长安二期小区楼梯和车库之间通道破旧,希望重新装修维护;3、丽景长安一期二期之间道路乱停车严重,居民出行不便,希望解决乱停车问题。4、丽景长安二期东门外树木稀少且已成为停车场,多处树坑被水泥封堵,希望恢复种植。 经永定镇、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委、交通支队、区市政市容委核查,1.该项目规划审批中的绿化面积部分严格按照区园林绿化局核发的绿化专业审查进行了审核,并未改变绿化规划。2.丽景长安二期小区楼梯和车库之间通道的确较为破旧,现建设单位正在逐步升级改造当中。永定镇会同区住建委已要求建设单位及物业公司,加快对小区内所有通道进行升级改造。3.丽景长安一期二期之间道路为何各庄中街,属未完工在施工程,人行步道、红绿灯、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尚未完成。为方便居民出行采取临时开放造成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永定镇会同区市政市容委安排施工单位,对停放施工道路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疏导、清理。采取搭建施工围挡等措施,封闭施工工地,同时保留一条宽9米的临时通行路,保证小区车辆正常通行,并在中央设置隔离护栏,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分行,全部工作已于11月18日完成。区交通支队将待道路竣工、交通设施完善后加大管理力度,减少违法行为。4.丽景长安二期东门外路段是做临时导行道路时,暂时进行了路面硬化,道路工程计划2018年11月30日竣工,届时绿化工程会同步完成。我区责成永定镇、区住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市政市容委、交通支队等相关部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拿出妥善解决方案,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保障周边市民生活健康。 部分属实
142 永定镇 1、石门营A3小区1号楼和2号楼高层(108国道南侧)中间三层楼存在多个餐饮店(包括烧烤屋),烟囱油烟扰民且楼外安装天梯,希望拆除烟囱和天梯;2、石门营A3小区1号楼和2号楼高层多个底商无营业执照,希望取缔无营业执照商户;3、王村老村桥南侧(石门营B5小区南侧),垃圾堆山无人清理,王村老村山上盖房属于违建,希望尽快清理垃圾,拆除违建。 经永定镇、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核实,1.举报三层楼一层为拉面馆,二层为上串串川蜀火锅店,三层为教育机构。一、二层两个餐馆均处于试营业状态,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通过烟道连接至三层楼顶的油烟净化器。关于安装天梯的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已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11月22日前拆除。2、石门营A3小区底商共发现15户经营主体。区工商分局对2户登记注册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经营主体,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对7家无照经营主体,区工商分局立案调查;区食药监局对3户已取得门头沟区待拆迁地区餐饮单位限时管理备案表的商户已发放《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等文书,督促其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对3家无证商户发放行政告诫书,对负责人进行约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予以查处,并告知其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之前不得经营。3.王村老村桥南侧为区市政管委行政许可的渣土消纳场,现已关停,经营单位为北京万象春渣土消纳有限公司。王村老村山上盖房但属于违法建筑,已列入永定镇拆违台帐,于2018年进行拆除。我区责成永定镇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部分属实
143 雁翅镇 1、雁翅镇付家台黄岩沟存在白色生活垃圾,希望清理生活垃圾;
2、009号(雁翅镇太子墓和付家台交叉路109国道南侧沙石横飞)问题仍未解决,希望尽快处理。
1、经雁翅镇核实,举报点位存在白色垃圾一处,建筑垃圾两处。雁翅镇立即对白色生活垃圾进行分拣、清理,并统一装袋,并将黄岩沟出现的白色生活垃圾运送至付家台稻地坑垃圾处理站;分拣后建筑渣土已安排临时存放地点,并苫盖到位。我区责成雁翅镇加强黄岩沟出入口的规范管理,铁栅栏门及时上锁,防止偷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2、针对009号问题雁翅镇已经进行了整改,对现有裸露沙全部苫盖到位,因近日大风造成部分苫布被掀起,造成裸露,工雁翅镇立即将裸露部分全部盖实。我区责成雁翅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承包地的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区镇相关规定,出现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属实
144 永定镇 惠润嘉园7号地正前方菜市场属于违章建筑,车辆堵车鸣笛噪音扰民,卫生环境脏乱差,希望拆除违建。 经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核查,惠润地块无配套便民设施,永定镇为解决周边居民买菜难问题,经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在惠润嘉园7号地正前方建立便民菜站,计划待惠润地块配套设施完善后,于2020年前拆除。针对便民菜站门前卫生和车辆堵车鸣笛噪音扰民问题,责令便民菜站负责人立即进行清理,并要求该菜站设立保洁员和管理员,加强日常清扫力度,积极引导门前车辆有序停放。我区责成永定镇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大该地段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确保该地区环境整洁有序。 属实
145 大峪街道、城子街道 新桥南大街(隔音棚位置)、京煤集团总医院北侧丁字路口、河滩到黑山车站路口(370路线)附近,上述位置存在柴油车和摩托车通行,尾气及噪音扰民,希望查处违规车辆,解决噪音扰民。 经大峪办事处、城子办事处、交通支队、区环保局核查,举报点位没有限制柴油车和摩托车通行的规定,上述道路允许柴油车和摩托车通行。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尾气及噪音扰民问题,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环保局将加大对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城区道路采取有关管控措施,目前正在研究“在城区道路实施全天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车通行”的措施。 属实
146 潭柘寺镇 潭墅苑小区燃气不合格,管道内有杂质,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处理,恢复正常供气。 经潭柘寺镇、区市政市容委核查,潭墅苑小区分为两期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建成,属于商业别墅,开发商为北京潭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小区仍未开通天然气,未纳入集中供暖管线,小区采用自供暖方式采暖,小区供暖用燃气为億德燃气公司燃气站提供的轻烃燃气,轻烃燃气是一种洁净、价廉的新型液体燃料,属石化行业的副产品。轻烃饱和蒸汽压小,不易气化,泄漏后蔓延范围小。在小区供气站检查时发现供气设备运转正常,供气站安装有监控报警系统,值班人员24小时待岗值守。该气站已被区安监局列为监管范围,未发现问题。北京潭墅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计划明年初对该小区进行市政管道天然气接入工程,由轻烃油制燃气供热改为天燃气供热,同时为住户更换家中的供暖设备。为及时解决住户供暖出现的问题,开发商已向小区住户公布了应急维修电话,维修维护人员24小时待岗,确保小区居民温暖安全过冬。我区责成潭柘寺镇、区市政市容委定期对今冬供热情况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全程监督该小区供热设备改造工作,严把质量关,并督促华油燃气公司做好管道接入相关工作。 不属实
147 大峪街道 1、惠民家园2区物业将小区内50%绿地改为停车位,且绿地无人管理,希望尽快清理整顿;2、惠民家园30号楼和31号楼中间绿地违法建设简易房,希望尽快拆除。 经大峪办事处、京煤集团、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分局核查,惠民家园2区存在未在规划部门申报相关手续的情下况,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位的问题,区城管执法局已立案调查;小区绿地由京煤集团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惠民项目部负责日常管理,并非无人管理;惠民家园30号楼和31号楼中间绿地建设的简易房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区城管执法局已立案调查。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会同区城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协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定程序进行查处。 部分属实
148 大峪街道 新桥小区9号楼3单元1层住户将天井私自装门,并用于存放垃圾,臭味扰民;1层楼道堆积纸箱子和烂水果等垃圾,臭味熏天。希望能清理垃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经大峪办事处、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核查,新桥小区9号楼3单元1层住户在天井旁安装了栅栏,用于存放杂物,现场未发现明显臭味,一层楼道确实有箱子堆放。区城管执法局责令住户将此处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截止2017年11月17日全部杂物清理完毕。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12月4日前拆除栅栏,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部分属实
149 妙峰山镇 1、妙峰山镇丁家滩村北街煤改电后,电压不够,灯泡忽明忽暗,希望可以增容增压;2、妙峰山镇丁家滩村北街垃圾箱不及时清理,臭味熏天,垃圾箱摆放不整齐,希望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 经妙峰山镇、区发改委、区农委、区供电公司核查。1、11月14日妙峰山镇丁家滩村曾发生因住户超容量用电引发的电压不稳现象,已对超容量供电户停电处理,11月17日现场测试复查,村民家中电压正常,群众也反映近期电压稳定,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和采暖的需要。2、丁家滩村北街两个垃圾箱均按村委会要求摆放整齐,周边并无垃圾暴露,有专人专岗每天清扫,由妙峰山镇保洁队定期清运,不存在清理不及时和异味问题。我区责成妙峰山镇、区供电公司时刻关注辖区内电压问题,为居民冬季取暖提供有力保障;责成妙峰山镇加强日常环境卫生巡查,加大清扫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部分属实
150 大峪街道 040号(育园小区16号楼北侧5米餐馆楼顶存在多个烟囱排放油烟,造成油烟和噪音扰民)案件依然未解决。 经龙泉镇、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核查,举报问题与第05-040号举报件反映内容相同。11月7日,龙泉镇会同相关执法单位对该区域进行了治理,治理后“兄弟烧烤”、“老二烧烤”、“兄弟情川湘小馆”、“老潼关程记羊汤馆”等4家油烟排放单位均已关闭。11月17日,再次核查中发现治理反弹问题。龙泉镇会同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强制对4家油烟排放主体油烟排放烟道、牌匾拆除,共拆除排烟道8个、拆除牌匾4块,并对4家经营场所贴封条予以查封,拆除工作于2017月11月18日完成。我区将继续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惩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油烟排放不合格问题,切实加强巡查管理,切实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 属实
151 龙泉镇、城子街道 三家店东老店、西老店、西宁路地区宠物粪便臭味熏天,影响市民通行,雨天污染河道,希望加大全区文明养犬宣传,提供免费小铲子,规范养犬。 该问题与02-006、04-026、04-031、13-127举报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件。龙泉镇、城子办事处针对此问题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保洁员每日对自保洁道路清扫保洁;二是采取悬挂宣传展板、制定社区卫生公约等形式加强文明养犬宣传;三是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龙泉镇、城子办事处分别组织自管保洁员和社区干部召开环境工作会,对此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责成保洁员加大保洁清扫力度,同时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制定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对社区养犬户进行入户宣传,免费发放清理宠物粪便的小铲子等清理工具,倡导居民文明养犬。我区将加强对镇街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督促村居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自保洁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强化文明养犬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属实
152 大峪街道 新桥大街、新桥南大街附近多个小型环卫清扫车烧油且冒黑烟,尘土飞扬,希望更换绿色环保环卫车,清扫时多洒水,维护道路周边环境。 经大峪办事处、区环卫中心核查,新桥大街、新桥南大街两个路段由门头沟环卫中心一队负责清扫保洁,存在问题的清扫车有3辆,区环卫中心立即停止问题车辆的使用,安排车辆回厂返修(车辆尚在质保期内),及时调整作业车辆,加强降尘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我区责成区环卫中心对环卫现有车辆进行检测,问题车辆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并返厂修理,确保环卫车辆不“带病”作业,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避免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二次扬尘。加大清洁能源作业车辆的购买力度,以逐步替换现有燃油车辆。
属实
153 妙峰山镇 妙峰山镇大牌楼(往妙峰山方向)1公里处左右院子存在堆积废铁、废旧煤气罐和使用明火现象,有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经妙峰山镇、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举报点位确实存在个人堆积废铁、废旧煤气罐和使用切割操作的情况,区城管执法局约谈了当事人,告知其相关行为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同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当场立即制止其使用切割操作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安全问题;责令当事人立刻对现场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我区责成妙峰山镇落实属地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村对辖区范围内进行摸排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属实
154 大峪街道 黑山东街14号楼和15号楼楼顶空地存在违建,希望拆除。 2017年11月17日,大峪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走访黑山东街14号楼和15号楼顶层居民时,均无人应答。在2017年11月19日的现场核实中,经区规划分局认定,黑山东街14号楼和15号楼楼顶空地搭建的房屋未在区规划分局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楼顶搭建问题立案调查,后续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配合区城管执法局联系黑山东街14号楼和15号楼顶层的12户居民,对楼顶房屋进行现场检查和现场勘验,后续由区城管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 属实
155 潭柘寺镇 潭柘寺镇平原村马路两侧违建,存在部分违建占用绿地,占用泄洪渠河道现象,希望尽快拆除违建。 经潭柘寺镇核实,举报点位为平原村河道,发现存在9处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区水务局已向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12月4日前进行整改完毕,排除阻碍。我区责成潭柘寺镇会同区水务局督促责任人按期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属实
156 大峪街道 永新小区9号楼后,东西向马路(高家园路)已建成,道路距离居民楼最近处不足5米,汽车通过噪音扰民严重。希望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经大峪办事处、龙泉镇、区市政市容委、交通支队核查,打通高家园“断头路”是我区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程原前期手续齐全:2005规市政意字1010号、门环保审字[2006]428号、门计发[2004]120号、京发改[2006]1488号。为最大限度保障周边居民出行安全及减少噪音影响,在成教路口、新桥南大街路口安装了交通信号灯,高家园路采取全天禁止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措施。同时,在道路两端(黑山大街南口南侧、新桥大街与高家园路交叉口西侧)安装了2套抓拍货车闯禁行监控设备,监控设备已于2017年8月24日投入使用,自对高家园违法货车开展交通执法以来,共处罚货车1475笔,目前违法货车已明显减少。我区将加强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加大交通管理力度,依法严格处罚货车违法行为,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及出行环境。 部分属实
157 永定镇 1、北京八中(京西校区)北侧某建筑工地,垃圾占道约几百平,造成道路堵住,无法通行,希望尽快清理;2、中铁西城小区一年多仍未通公交,出行不便,希望设立公交站,方便出行。 经永定镇、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核查,举报堵住道路为泰安路,甲方为北京京西门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方为北京鑫畅路桥有限公司,道路尚未完工,设置了封闭围挡,道路未通行。区住建委约谈了参建各方,要求其做好施工现场物料码放等工作,落实环保各项要求。2015年9月,我区已协调公交集团在该地区设立了979路公交运营线路。随着周边小区群众入住率的提高,根据客流需求,我区已协调市公交集团客八分公司对979路公交多次进行调整,并于今年4月26日,将979路公交首末站调整为:梧桐苑公交场站-玉泉路口南,增设了梧桐苑公交场站一站,并提高了发车频率,增加了运营时间,方便龙悦长安和中铁西城群众乘公交出行,已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小区的出行需求。我区责成永定镇、区住建委继续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治理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该区域周边在建工程的巡查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各参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求参建各方严格落实环保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将结合周边小区百姓的出行率,及时协调公交集团客八分公司增加运力,保障周边居民出行需求。 部分属实
158 东辛房街道 石门营B3小区4楼3单元603住户养鸽子造成噪音和气味、排泄物污染问题,城关之前对其外接钢窗进行拆除,但现在改为私接的雨搭棚,城管称无法再处理,希望政府对其进行治理,要求禁养。 经东辛房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核查,石门营B3小区4楼3单元603窗外、楼顶未发现鸽舍,楼体外墙及地面未发现鸽子粪便、羽毛等污染物,不存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问题。未发现超出阳台外、窗外搭建鸽舍行为。石门营B3小区4楼3单元603室原鸽舍拆除后对护栏进行了装修改造,未发现搭建雨搭棚行为。现有法律法规中无此类禁养规定。我区已责成东辛房办事处加强法律和相关政策宣传,做好居民引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重点协调邻里关系,做好人员稳控,促进社区和谐。 不属实
159 龙泉镇 三家店西口红绿灯南侧(西六环桥西侧),嘉实多(音)洗车店为违建,喷漆气味刺鼻,希望拆除。 经龙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核查,嘉实多(音)洗车店提供了“北京市门头沟区村民建房规划许可证”,不存在违法建设。嘉实多(音)洗车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宏远兴隆餐饮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车辆清洗,未取得区交通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在本地“散乱污”企业名单中,龙泉镇对嘉实多(音)洗车店予以关停,并现场查封。我区责成龙泉镇加大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到位。 属实
160 龙泉镇 961公交线路(三家店铁路桥到三家店火车站道路),多年未修好,目前苫盖铁板扬尘严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希望尽快修好道路,绿化环境。 经龙泉镇政府、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核查,根据全市“清煤降氮”工作要求,北京市热力集团在三家店地区实施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三家店铁路桥到三家店火车站道路施工属于该项目范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实施,目前燃煤锅炉房改造和热力管线工程已完工,三家店地区居民已正常供热。铁路桥附近道路恢复和施工现场清理工作正在进行,均为人工作业,没有破碎、震动、敲打、机械设备等噪音施工。因路面恢复混凝土硬化过程需铺设钢板保护,车辆通过会产生响声,铁板原定于11月20日前移走,因混凝土尚未硬化,最终于11月23日夜移除。现场未发现道路多年未修好和铺设钢板导致扬尘问题。该工程属于热力管线施工,随路敷设,不对周边绿化等设施造成影响。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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