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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日期:2017-11-24 09:17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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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121 东辛房街道 东辛房街道石门营新64号楼3单元603室将阳台做成鸽舍,噪音扰民。希望解决该问题。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举报居民为门头沟区信鸽协会会员,有信鸽31羽,目前该户居民已将养鸽阳台恢复原样,并将信鸽养在屋内。针对养鸽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法律与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居民引导工作,促进社区和谐。 不属实
122 军庄镇 军庄镇孟悟村部分住户2015年进行煤改电后无法享受阶梯电价(2013年实施煤改电居民可以享受阶梯电价),希望享受2013年前煤改电的优惠阶梯电价。 经军庄镇、区发改委、区农委核查,孟悟村未列入门头沟区农村地区村庄整村煤改电计划,根据军庄镇总体规划,军庄镇孟悟村是待开发区域,未列入我区煤改电村范畴,未能享受市区煤改电相关优惠政策。待军庄镇孟悟村整体规划实施后,将全面启动包括集中供热中心工程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孟悟村供暖问题,待整体规划实施后将彻底解决。我区责成军庄镇做好军庄镇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不属实
123 龙泉镇 坡南小区居民破坏围墙通往14号楼西边的健身场所,致使周边环境脏乱差,希望解决围墙堵路出行不便问题,改善周边卫生环境。 经龙泉镇、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核查,暂未找到举报人反映的地址,无法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我区责成龙泉镇、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对辖区内的村居继续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辖区环境整洁有序。 不属实
124 大峪街道 增产路42号院现无垃圾分类管理员,希望增加管理员管理垃圾分类。 经大峪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核查,增产路42号院有垃圾分类指导员且在岗在位,增产路42号院的垃圾分类工作由环宇绿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设置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各小区垃圾分类现场指导、监督、二次分拣等工作,同时,设置有督导专员,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并制定了日检查、周考评、月评比的制度。 不属实
125 永定镇 东辛房街道石门营A3小区北门垃圾桶垃圾较多,居民生活垃圾和餐饮店垃圾全部倾倒于此,环境脏乱差。希望整顿垃圾过多引起的环境脏乱问题。 经永定镇、区环卫中心核查,举报地点确实存在垃圾桶垃圾较多情况,永定镇政府约谈了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该小区周边共有4家餐饮企业,均与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永定镇督促该4家餐饮企业遵守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及时对餐厨垃圾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我区责成永定镇加强对此地区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给居民提供良好的环境。 属实
126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雨润发超市门口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希望尽快解决垃圾无人清扫问题。 经城子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核查,雨润发超市门前存在部分垃圾未及时清扫,部分底商门前堆放杂物。城子办事处、区城管局约谈了雨润发超市店,要求其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环境脏乱问题已整改完毕。区城管执法局对苏州雨润发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联合城管部门督促大型商超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加强三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对商户的日常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属实
127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三家店新河路和老供电局左侧人行步道宠物粪便较多,希望加强文明养狗宣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路面宠物粪便无人管理情况发生。 经城子办事处、区环卫中心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举报内容与第04-031号、第05-036号的举报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城子办事处与西宁路社区针对此问题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保洁员每日对自保洁道路清扫保洁;二是采取悬挂宣传展板、制定社区卫生公约等形式加强文明养犬宣传;三是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督促相关社区加强日常环境卫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对自保洁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加强居民自治公约宣传力度,引导、规范文明养犬行为,营造良好的爱卫氛围。 属实
128 大峪街道 滨河西区存在以下问题:1、小区无安保人员,社会人员随意出入,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加强管理;2、小区内宠物随地大小便,无人清理;3、小区内无人行步道,仅机动车道,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可以增加人行步道;4、小区绿化无人修整,希望修理整治;5、小区内道路破损,希望尽快修缮道路。 经大峪办事处、区住建委核查,滨河西区由国信好望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小区门口保安岗亭24小时值守;该小区并非封闭式管理小区,为开放式管理小区;小区公共区域有保洁员专门负责巡查清理;小区道路较窄,不具备增设人行步道的条件,无法做到人车分流;小区绿化有专人管理,并非无人修整;滨河小区破损路面已于11月10日修缮完毕,未发现道路破损情况。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建委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部分属实
129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水闸北路15号院(龙泉宾馆会展中心对面)居住环境脏乱差,希望整治。 经城子办事处、龙泉镇、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核查,举报点位属于铁三局四处管理范围内。铁三局四处于2013年2月25日以正式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授权于拟合作建设项目单位北京元凰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工前进行管理,但由于铁三局四处对北京元凰置业有限公司授权后疏于监督,造成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属实。目前,铁三局四处已责成北京元凰置业有限公司于11月26日前完成好环境整治工作。我区将责成铁三局四处加强环境管理力度,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属实
130 龙泉镇 中门花园小区67号院3号楼6单元门口,卖鸡蛋灌饼商户的煤气罐车长期在此处,煤气罐气味严重扰民,存在安全隐患。曾向有关部门反应,未果,希望尽快解决。 经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调查,举报煤气罐车车主为中门花园小区67号院3号楼本楼住户,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煤气罐车车主将煤气罐从车上拆除,并搬入室内。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属实
131 龙泉镇 三家店东坟(牛奶厂附近)环境卫生差,为避免环保督察组来检查,将路封死,出行不便,希望解决。 经龙泉镇核查,龙泉镇于11月16日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为彻底清除三家店东坟原牛奶厂内散乱污企业,龙泉镇对通往三家店东坟牛奶厂道路进行封堵,并非因避免环保督查组检查。三家店东坟牛奶厂目前已停产,原厂房内为各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工作标准,11月10日龙泉镇已对其进行断电,并要求其及时清理设备、原料及成品。市民描述所封道路为东至石景山五里坨地区,西至三家店东坟地区,为非主要道路,道路周边未设公交站点等方便居民出行的交通设施,该路主要用于牛奶厂内散乱污企业运输原料及企业员工通行。2017年12月31日前,散乱污企业清理完毕后,恢复道路。我区责成龙泉镇继续加大对三家店东坟牛奶厂内各类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工作,尽快做好企业搬离工作;加强对该区域环境卫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部分属实
132 潭柘寺镇 004014号(鲁家山焚烧厂超标排放)公示结果不满意,对鲁家山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答复过于草率。希望给出详细污染物监测数据。 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炉烟气经除尘、脱销装置处理后排放;4个焚烧炉分别建了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主要监控项目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含氧量等,废气污染物参数执行的标准为《生活垃圾污染焚烧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200)》的排放限值(二者从严为准),区环保局定期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参数的比对工作,该单位运行正常,在线监控数据未见异常,至今未发现超标排放。详细污染物监测数据已进行网上公示可自行查看。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网址如下:
http://58.30.229.134/monitor-pub/index.do
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址如下:
http://hbj.bjmtg.gov.cn
部分属实
133 永定镇 1、永定镇八中分校校外北侧西苑路有建筑垃圾未清理,道路被阻断,希望清理垃圾;2、八中附小京西校区东侧大型土堆无人清理,下雨有泥,刮风扬尘,希望清理渣土堆;3、中铁西城小区紧邻西六环,西六环车辆通行噪音扰民,希望设置隔音棚。 经永定镇、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工程中心、区公路分局核查,八中分校北侧路名称为泰安路,在施工范围内,现施工状态并未完工。该路甲方为北京京西门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方为北京鑫畅路桥有限公司,合同工期为2012年底至2013年9月份,因各种拆迁问题造成施工进度延缓。八中分校校外北侧路段,存有施工建筑材料,施工方为保障安全防止行人穿行施工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围挡。八中附小京西校区东侧大型土堆,土堆为黄土,现已经长满草木,有滤网苫盖。经初步测算土方量9万余立方米,该处黄土堆拟利用现状改建成公园绿地优化生态环境。我辖区西六环路段在小区建设之前已建成,一定程度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我区责成永定镇协调首发集团为该路段设置防噪音装置,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部分属实
134 龙泉镇、妙峰山镇 1、水担路北陈家庄桥头存在违建(名为野溪郦所),其对外经营且露天烧烤,距永定河较近存在污染河道情况;2、陈家庄村内存在违建(名为水坝农家乐),距离永定河近,存在污染水体风险;希望拆除上述两处违法建设。 经龙泉镇、妙峰山镇、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核查,野溪郦所和水坝农家乐确实存在,均为早年间响应政策号召发展旅游业,向民俗接待经营转型,在原址建筑基础上改建而成,我区已于2017年4月对辖区内永定河两侧进行了整治,安排保安值守,组织专人对门头沟永定河两侧巡查,目前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问题地点及周边未发现水质污染。北京市水务局公示的地表水水质月报显示永定河山峡段水体为二类水体,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我区责成龙泉镇、妙峰山镇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建,即列入2018年拆违台账予以拆除。 部分属实
135 龙泉镇 西老店河道内森林公园停车场北侧,河滩橡皮坝南侧,河道东岸存在企业排污管道偷排污水入永定河行为,污染河道,异味大。
希望尽快制止排污行为。
经龙泉镇、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核查,举报点位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西老店村西侧门城湖(上段停车场),相关工作人员对现场及周边进行勘查,发现该处排水管道干涸,未发现偷排污水现象,河水无异味。西老店河道东岸为西老店村,村内污水统一由管道收集到西老店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区政府“疏解整治促提升”要求,河道东岸的企业已于2017年11月5日由龙泉镇政府关停,不存在企业非法排污行为。我区将加大对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杜绝一切非法排污行为。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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