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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日期:2017-11-22 11:17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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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092 王平镇 东王平新村(109国道东侧)南北方向街道第一排二层小楼属于违建行为,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拆除。 经王平镇核实,东王平新村(109国道东侧)南北方向街道第一排二层小楼所住居民均为本村常住居民。2016年,根据区农委相关要求,东王平村被列入我区2017年险村改造计划,村委会通过民主程序研究决定,参与改造村民均按照“原址翻建”原则进行翻建,其中部分村民在改造中原址翻建为二层建筑,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并符合《北京市门头沟区近中期险村村居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及编制导则》及《东王平村险村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区责成王平镇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控新增宅基地违法建设,积极落实市、区险村搬迁政策要求,高质量开展险村搬迁工作,改善村民居住生活条件。 不属实
093 大峪街道 增产路4号院1号楼5单元卫生间下水管道老化开裂,2层和4层楼道里渗出污水,臭味扰民,希望解决该问题。 经大峪办事处、区住建委、京煤集团核查,增产路4号院产权单位为北京矿务局综合地质工程公司,房屋产权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将1号楼5单元卫生间开裂漏水的下水管维修完毕。待墙体干燥后,对2层和4层楼道墙皮脱落点进行清理、修补工作已于2017年11月21日完成。我区责成大峪街道、区住建委督促房屋产权单位做好京煤集团综地公司房屋维护工作。 属实
094 潭柘寺镇 1.潭柘寺镇阳坡元老村的正西北方向(军用雷达站下)老虎山存在私挖盗采紫石、叶腊石行为,破坏植被;
2.潭柘寺镇阳坡元村正西侧黄土洼四亩井(地名)和正东侧张墙(地名),存在开发商占耕地违建盖房行为。
希望杜绝私挖盗采和违建占地行为。
经潭柘寺镇、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核实,举报区域原为北京老虎山伊粒石矿作业范围。2007年底北京老虎山伊粒石矿厂按照区政府要求予以关停。区国土分局于2008年1月1日起,对北京老虎山伊粒石矿采矿证不再予以延续,同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采矿证予以注销。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潭柘寺镇巡查监管中未发现有私挖盗采情况发生。2、潭柘寺镇阳坡元村正西侧黄土洼四亩井小地名又叫潭柘寺镇阳坡元村四眼井。现场建房行为属实,地类属于林业用地,为个人占地建房,不是开发商占耕地建房。园林绿化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目前,区园林绿化局会同潭柘寺镇政府正在对现场房屋进行拆除,确保在11月30日前将现场两处侵占林地房屋拆除。潭柘寺镇阳坡元村正东侧张墙是原潭柘寺镇阳坡元村牛场旧址,2012年10月16日,该处因建木屋、地基占用林业用地被区园林绿化局给予过行政处罚,房屋当即被拆除。经现场核查,现有房屋为原阳坡元村牛场用房,当年拆除区域植被已自然恢复,未发现新建房屋。我区责成潭柘寺镇、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一切私挖盗采和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部分属实
095 永定镇 永定镇冯村信园小区1号楼3号楼之间火锅店油烟和噪音扰民,希望加强管理,解决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 经永定镇、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核查,永定镇冯村信园小区1号楼3号楼之间的火锅店名称“尚滋味虾蟹主题餐厅”,2017年9月18日纳入门头沟区待拆迁地区餐饮单位限时管理。安装有抽油烟设施和油烟净化装置,餐厅的房屋产权归门头沟区永定镇信园社区居委会所有。鉴于该火锅店油烟净化后油烟排放口的位置距离居民楼小于20米,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情况,永定镇责令信园居委会关停此火锅店,目前该餐厅已经停止经营。我区责成永定镇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地区餐饮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做好相应的环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油烟和噪声扰民。 不属实
096 永定镇 1.中铁西城北区南门八一附小食堂两三个大烟囱排油烟,油烟扰民,希望增加油烟净化装置,消除油烟污染;
2.中铁西城南区南侧50米处计划建设垃圾车停车场,希望得到垃圾停车场的设立距居民楼最小距离要求,或将该垃圾停车场改迁;
3.中铁西城太阳能不能正常使用,希望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投入使用;
4.西六环行车噪音扰民,希望安装隔音板,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经永定镇政府、区教委、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环卫中心、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委、区公路局核查。1.中铁西城北区南门位置为八中附小,该校食堂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合法经营餐饮单位。八中附小食堂北侧有2个排气筒,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清洗记录完善。2.我区曾在2015年提出在举报点位建设门头沟区环卫基础设施及停车场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2月4日至16日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价的第二次公示工作,但周边部分群众反对,考虑到广大群众利益及社会稳定,现此项目已停止,另行选址。3.中铁西城小区为新入住小区,部分住户尚未入住,为防止漏水等情况发生,同时只有少部分业主要求使用太阳能设施,大多数业主未使用该设施,运行费用分摊至每户费用过大,导致部分太阳能设施未开启,业主反映情况属实,我区责成区建委督促物业公司确保太阳能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与业主进行协商,及时开启,供业主使用。4.西六环路段在小区建设之前已建成,一定程度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我区将协调公路局和首发集团为该路段设置防噪音装置,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部分属实
097 大峪街道 龙山家园a33号楼2单元消防器材被毁坏,消防水袋遗失,有安全隐患。希望恢复消防器材完整性。 经大峪办事处、区消防支队核查,龙山家园A3区3号楼2单元一层的消火栓玻璃门破损,消防水袋、水枪原有两套,丢失一套,寓吉物业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5日整改完毕。我区责成大峪街道、区消防支队督促寓吉物业公司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属实
098 龙泉镇 三家店西六环桥下(老供电局路)大量土地裸露,希望尽快解决。 经城子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核查,老供电局路前期进行热力管线改造施工,已于7月底完成,并对道路进行了修复,由于在道路未硬化时就有车辆通行碾压,造成部分道路出现坑洼破损,现场未发现土地裸露现象。目前,已要求工程施工方尽快对地面坑洼处进行修复。施工方承诺在保障供暖工程项目的前提下,于12月15日前对路面进行再修复。我区责成城子办事处、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路面修复工作。 属实
099 永定镇 1.丽景长安2期东门道路未合理规划,乱停车现象严重,居民出行不便,希望治理乱停车现象;
2.丽景长安东门靠北十字路口,无红绿灯,易发生事故,希望增加红绿灯;
3.丽景长安东门北侧和物美超市之间(冯村中街)马路两侧僵尸车多,人行道全是宠物粪便,希望及时清理;
4.丽景长安售楼处北侧(冯村居委会门口南侧)河流两岸未合理绿化,裸露尘土,荒草丛生,希望改善河道环境;
5.冯村信园小区门口和南北向马路乱停车现象严重,将双向车道变成单向车道,行人出行不便,希望加装隔离护栏。
1.丽景长安二期东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符合我区相关规划要求。区住建委责令门城公司安排施工单位,对停放施工道路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疏导、清理。增加临时措施,搭建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工地。同时留一条宽9米的临时通行路,保证小区车辆正常通行,并在中央设置隔离护栏,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分行。全部工作已于11月18日完成。2.丽景长安东门靠北十字路口属正在施工的何各庄中街北口,该处信号灯将与道路施工同步完成。3.反映问题道路人行步道加装挡车柱,防止社会车辆非法占用情况发生,区交通队已对沿线僵尸车进行了清理;针对人行道宠物粪便问题,将加强对周边小区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协调区环卫中心加大清扫频次,保障居民美好居住环境。4.目前,丽景长安售楼处北侧(冯村居委会门口南侧)河流两岸种植的草坪种类为高羊茅,此草坪属于冷季型草坪。而现状的枯黄现象属于季节性枯黄,并不是荒草丛生。5.信园小区门口南北向道路人行步道已加装挡车柱,防止社会车辆非法占用情况发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交通设施,确保行人顺畅通行,并与区交通支队对接,做好交通执法工作。 部分属实
100 军庄镇 军庄镇孟悟村部分居民自行煤改电,希望加快该村煤改电进程,享受煤改电优惠政策。 经军庄镇、区农委核查,孟悟村未列入门头沟区农村地区村庄整村煤改电计划,根据军庄镇总体规划,军庄镇孟悟村是待开发区域,未列入我区煤改电村范畴,不能享受市区煤改电相关优惠政策。待军庄镇孟悟村整体规划实施后,将全面启动包括集中供热中心工程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孟悟村供暖问题待整体规划实施后,将彻底解决。我区责成军庄镇做好军庄镇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属实
101 城子街道、龙泉镇 琉璃渠村、三家店村和三家店火车站铁道东西两侧平房仍未煤改电,现使用小煤炉味道刺鼻,希望尽快完成煤改电工程。 经龙泉镇、城子办事处、区农委、区经信委、区环保局核实,琉璃渠、三家店地区变电站已超负荷运转,如实施煤改电,将影响该地区的安全稳定供电,因此该地区短期内无法实现煤改电。为解决该问题,现已将琉璃渠、三家店地区列入我区棚改项目,并同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将村民统一进行安置,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工作。关于三家店火车站铁道东西两侧平房煤改电问题,2017年11月8日,区政府通过了《门头沟区高压自管户“煤改电”实施方案》,包括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高压自管户改造,由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我区进一步加强与中铁三局四处的沟通,尽快推进三家店火车站铁道东西两侧平房“煤改电”工程的实施。 属实
102 王平镇 王平镇惠和新苑南门养羊户养羊臭味熏天,影响市民生活,希望禁止该户养羊。 经王平镇核查,举报点位为限养区,限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散养,必须采取舍饲。2017年7月,王平镇下发了告知单,告知该养殖户增加畜舍的密封性,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2017年11月8日,区城管执法局向养殖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其11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王平镇也积极为该养殖户联系卖羊渠道。2017年11月17日,养殖户已将羊全部清退,并承诺11月30日前将粪便清理完毕且今后不在此地养羊。我区责成王平镇按照《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报审<北京市门头沟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范围>的函》(门政函〔2016〕199号)做好限养区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属实
103 潭柘寺镇 潭柘寺镇草甸水村西1公里处山沟(鱼子沟),此处存在以修复山体为名的私挖盗采砂石料违法行为,且存在扬尘污染。此问题曾向中央督察反映过,现又复发。希望彻底根治鱼子沟的私挖盗采行为,治理扬尘污染。 经核查,该处原为北京门头沟华威化工厂,1992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草甸水村北。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关闭非煤矿山的要求,该砂石厂于2007年12月正式关闭。2011年门头沟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拆除了砂石厂加工线,停止了其加工行为。2016年,根据工商局“五证合一”的规定,北京门头沟华威化工厂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对“开采”、“加工”两项经营范围进行了减项。近两年来,我区多次执法检查该砂石厂,并未发现存在开采行为。经现场核实,该区域裸露土方已全部苫盖,不存在扬尘污染。我区责成潭柘寺镇政府、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等相关单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一切私挖盗采和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属实
104 龙泉镇 月季园路北侧梨园小区(平房区)小餐馆晚间烧烤味刺鼻,环境脏乱差,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其中“小刚串店”凌晨2-3点油烟、噪音扰民)。希望改善本地区生活环境,解决异味扰民。 经龙泉镇、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城管、区环保局核实,居民反映的平房区共涉及10家餐饮企业,该10家餐饮均为合法经营,且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未发现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也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小刚串店凌晨2、3点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环保部门于2017年11月16日对该10家餐饮企业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十五个工作日将出检测结果。我区责成龙泉镇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地区餐饮经营单位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成区环保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置,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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