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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日期:2017-11-19 11:29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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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035 妙峰山镇 妙峰山镇水峪嘴村西河滩挖沙采石形成的10米深坑于2010-2015年存在偷填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行为(现已覆土植树),该垃圾坑未做防渗处理且紧邻永定河和三家店水库,存在污染地下水及饮用水行为。希望对该地区地下水及三家店水库水源进行环保检测,治理水污染。 经妙峰山镇、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信举报点位为承包人挖鱼池产生深坑,后由个人进行修复。对现场深挖勘查,挖至河床砂砾层,挖出的土方确定为开槽土,开槽土中夹杂少量建筑砖石、瓷砖片、地膜碎片等。市民举报偷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水质污染的问题均不属实。查阅北京市环境保护网站水环境质量栏目内本市河流水质状况历史资料(http://www.bjepb.gov.cn),从2015年1月至今永定河山峡段水质为Ⅱ类水体,地表水未出现水质恶化情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 不属实
036 城子街道 1.门头沟区主城区,如三家店西宁路,养犬和流浪犬粪便影响出行;2.三家店西六环桥下(老供电局路)大量土地裸露,扬尘严重,雨天泥泞,影响居民生活及出行。希望禁止养犬并将裸露土地硬化。 经城子办事处、市政市容委核查,部分举报区域存在宠物粪便未及时清理现象,现已清理完毕。老供电局路已于7月底完成热力管线改造施工,并对道路进行了修复,由于长时间车辆碾压,道路出现部分坑洼,但现场未发现土地裸露现象。我区已责成社区加强巡查清理,责成施工单位于12月15日前对道路对地面坑洼处进行修复。 部分属实
037 龙泉镇 永定楼附近橡胶坝断水施工时间长达数月,导致河道无水,影响周围环境。希望尽快恢复河道水体。 经龙泉镇、区水务局核查,永定楼附近橡胶坝是黑水河橡胶坝,管护单位为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近期工程运行维护中发现东侧橡胶坝存在漏水现象,影响运行安全和河道游人安全。为消除该隐患,2017年汛期后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开始实施橡胶坝检修工程。该工程2017年9月7日开工,预计2017年11月底完工,工程完工后立即补水,恢复河道水体。 属实
038 城子街道 城子街道龙门新五区(即龙门西街,A6、A7、A8、A9地块)存在以下问题:1.周围杂草丛生无人清理;2.A6地块11号楼南侧堆积大量装修垃圾;3.小区周围缺少生活设施(如生活超市等),生活不便。希望尽快整治周围环境,建设配套设施。 经城子办事处、区商务委、区棚改中心核查,举报情况属实,预计于11月20日前将杂草和装修垃圾清理完毕。配套商业地块均在建设中,尚未交付使用,我区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周边配套设施用房建设,尽快交付并投入使用,在小区底商投入使用前,拟在小区内设置临时性便民网点,方便居民生活。 属实
039 东辛房街道 石门营A4地块西侧、S1线总站对面、石门营4、5区服务站楼下多个小饭店存在蜂窝煤使用、未净化油烟排放、污水随意倾倒等行为。希望整治。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石门营4区、5区服务站楼下共有两个小饭馆,分别为“锦州烧烤”和“有面儿面馆”,均未发现使用蜂窝煤现象,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未发现油烟直排问题;对“锦州烧烤”负责人将涮墩布污水倒入门前树坑内的行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责令其将污水处理干净。经营户表示即日起进行停业整改,直至全部合格再行营业。 部分属实
040 大峪街道 育园小区16号楼北侧5米餐馆楼顶存在多个烟囱排放油烟,造成油烟和噪音扰民。
希望尽快进行整治。
经龙泉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等单位核查,育园小区16号楼北侧共有油烟直排单位(有烟囱)4家,均为无证无照经营,分别为“兄弟烧烤”、“老二烧烤”、“兄弟情川湘小馆”、“老潼关程记羊汤馆”。其中“老二烧烤”、“兄弟情川湘小馆”、“老潼关程记羊汤馆”曾取得我区发放的限时管理备案表,现已过期。“老潼关程记羊汤馆”仍在经营,涉嫌油烟直排,其他三家饭馆均已关停,我区要求“老潼关程记羊汤馆”立即停业整顿,现已关停。 属实
041 大峪街道 大峪南路18号楼(大峪南路一社区)南侧露天经营菜摊长期占道,私接电线。希望尽快予以取缔。 经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核查,举报菜摊为大峪南路一社区设立的便民菜站,存在店外经营问题,私接电线架空问题,区城管执法局于11月8日对店外经营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对未经批准设置架空线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目前,该处架空电线已清除完毕。 属实
042 永定镇 永定镇石龙西路(永定镇政府北侧路)977路公交车总站向西直行300米处,存在建设违建废品回收站行为。希望取缔回收站,恢复原有土地。 经永定镇核实,现场存在六个铁皮集装箱和废品堆放情况,现场约谈该废品回收大院负责人,责令其于2017年11月7日清理现场物品及废品并立即停止收废品行为。2017118日,废品回收大院内的六个铁皮集装箱已拆除并恢复土地平整。 属实
043 斋堂镇 1.斋堂镇龙门口村一线天方向3公里处,存在私挖盗采山石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并贩卖砂石,谋取私利;
2.斋堂镇龙门口村西沟至西大台村,存在私挖盗采山石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山体裸露。希望依法查处。
经斋堂镇核实,斋堂镇龙门口村一线天方向3公里处为90年代山石堆积地,由于2017年6月18日发生山洪对该地区造成冲击破坏,将山体两侧及上游山石冲到该处,造成该路段“沿刘路”堵塞及安全隐患。为了抢救人员及修整道路,镇政府、村委会组织抢险队用推土机、挖掘机将石料推到两侧开辟救援道路;龙门口村西沟至西大台村之间有两处山洪造成的山石塌方,其中西沟东大道口一处因“6.18”山洪事件造成山体土层剥落约10方,为防止进一步塌方龙门口村委会用钩机将松动土石层剥离,剥离后的土石方用于填平该处及堆放在道路旁,另一处西沟东大道口西200米处,山体崩塌高度约30米,体积约80方,造成该路段堵塞及安全隐患,龙门口村委会用钩机、铲车等工具将山石全部规整堆放在河道内。未发现盗采行为,未发现盗采迹象及盗采工具、人员。 不属实
044 潭柘寺镇 1.潭柘寺镇阳坡元村老虎山于2005年至2007年曾被挖出宽4米、长近百米的土路进行开矿运输叶腊石紫石,毁坏大量树木;2.2008年,阳坡元村山神庙至大梅树坑曾修筑一公里长的公路,毁坏大量树木,造成黄沙遍天,水土流失;希望恢复生态环境。 经潭柘寺镇、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土分局核查,举报点位曾为北京老虎山伊粒石矿作业范围,举报道路为厂区作业范围内道路,于作业期间修建。2007年底,该矿区按照门头沟区政府要求予以关停。区国土分局于2008年1月1日起,对北京老虎山伊粒石矿采矿证不再予以延续,同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采矿证予以注销。相关单位日常巡查中均未发现私挖盗采问题。目前,该区域周边植物生长情况正常,不存在黄沙遍天,水土流失问题。我区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一切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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