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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批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门头沟区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20-07-23 17:55 来源:门头沟区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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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门头沟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今天下午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付兆庚主持,督察组组长史全富通报督察意见,区委书记张力兵作表态发言。督查组副组长徐庆,督察组有关人员,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门头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门头沟区委、区政府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据北京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发展定位,坚决转变资源型产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首都西部后花园建设。出台《门头沟区环境保护职责分工》《门头沟区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门头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着力推进任务落实。

“十二五”以来,陆续关闭煤矿270个,非煤矿山84家,建成镇中心污水处理厂7个,村级污水处理站148个,生态清洁小流域41条、湿地120万平方米、治理河道50公里,新改建城市公园及集中绿地44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30平方米。2017年全部完成剩余763蒸吨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改造32个村,淘汰转出老旧机动车5286辆,减排挥发性有机物8吨。全区森林覆盖率、树木绿化率分别达到42%、67%,位于全市前列。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环保督察工作,把握契机、借势推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基础薄弱区域及监管关键环节,强化监查执法、主动查漏补缺,清查大量“劣质煤”,关停一批非法“砂石加工”及“散乱污”企业。在区政府网站设立“环保督察、立查立改”专栏,每日公开办理结果,督察期间共办结案件401件,责令整改67家(人)次,立案处罚26起,处罚金额76.9万元,约谈763人次,问责46人。

督察指出,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管理方面也存在城区不够精细、山区相对薄弱的问题;“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落实不够到位,部门职责存在未有效承担现象;镇、街压力传导不均衡,村、居一级“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问题1、环保工作格局需要再优化,能力水平需要再提高

理解认识仍不够到位。一些干部懈怠情绪有所滋生,对改善环境质量复杂性、艰巨性及规律性认识不深,治标迅速、治本乏术;对区域边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关注程度不够,存在环境风险点。

履职担当仍不够充分。行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指导及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区、镇街、村居存在认识水平逐级降低,压力传导逐层减弱现象,低层次“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没有根本破除。

能力建设仍不够完善。对现阶段环保发展的历史机遇把握不准,对新时期环保工作统筹、协调、督办的功能需求考虑不足,资源及人员配置不够均衡。

问题2、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进展不够迅速,推进力度相对不足

历史遗留生态问题相对突出。受长期资源开采影响,妙峰山、潭柘寺、斋堂、王平、龙泉等镇,视觉范围内山体破损、裸露现象较为普遍。虽然近些年在生态修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山体满目疮痍的景象与公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违规砂石加工现象仍有残留。一些乡镇依然存在违规砂石加工、叶腊石粉磨加工、非法砂石开采等企业,扬尘污染极为严重。

问题3、大气环境管理薄弱环节依旧存在,监管覆盖不够全面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到位。永定、龙泉、妙峰山、东辛房、潭柘寺、王平、城子等镇、街存在大量应符合“散乱污”标准的企业未纳入区级台账。

工地扬尘问题巡查管控不充分。多处工地不同程度存在裸地、料堆、建筑垃圾未苫盖,降尘设施缺失或未运行等情况,与“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散煤囤积及复烧现象依旧存在。全区不同程度存在散煤囤积、使用劣质煤问题;有关部门对煤改清洁能源、清洁煤替代工作指导不够、推进不力;属地镇街及村级组织对于散煤清查工作要求领会不透彻、排查不彻底、清理不及时。

移动污染源管理仍有盲区。有关部门对于高排机动车污染问题重视不足,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不到位,部门联合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问题4、城乡综合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履职尽责需要更深入

基层网格化日常管理不够深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不充分,部分基层组织掌握标准不统一,基层网格化日常管理流于形式。“三烧”整治不够彻底,餐饮油烟监管不够全面。部分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城乡结合部整治中存在“以拆代管、待拆不管”的现象。

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街道和企业对应急预案重视不够,存在照搬照抄、缺项漏项现象。个别企业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继续违规生产作业。

水污染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村级污水治理设施相对缺乏且运行不良,区内有35个村未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161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仅有104座能维持运行。龙泉、妙峰山、潭柘寺等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仍有污水直排现象。

固体废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生活垃圾游击式倾倒、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多发。餐厨垃圾收运存在盲区,无证无照餐饮企业未纳入管理,“农家院”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较为普遍。危险废物管理意识不足,部分镇街生产企业及汽修服务业违规露天堆放废旧机油。

督察要求,门头沟区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从机制、体制层面打通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化到“人人有责”,将外在压力转化成各部门内生动力。要聚焦重点,对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深层次原因,促进区内环保痼疾顽症得到彻底解决。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靶向治疗”为目标,“微创手术”为手段,精准考核、严格执纪、主动问责。

督察强调,门头沟区应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门头沟区委、区政府处理。

张力兵代表我区作表态发言,他说:督察组以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不仅为我区环保工作强弱项、补短板开出了“处方”,更为我区落实生态涵养功能定位明确了方向,让我们有了震耳发聩的警醒。在此,我代表门头沟区委、区政府郑重表态:对督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我们全盘接受、全面认领,严格按照督察反馈意见,围绕落实蔡奇书记调研指示精神,全面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为守好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做出更大贡献。具体来说,就是做到“三坚定、三到位”。

一是坚定高站位,抓整改到位。要严格尽责强统筹。从区委、区政府做起,带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区级层面统筹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镇街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对标反馈问题,专门制定市级督察问题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拿出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清单和任务清单,做到“整改方案可行管用、整改责任定点定人、整改措施做细做实”。要全力整改保落实。以严格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为抓手,坚决按时间节点要求狠抓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扎扎实实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要强化宣传聚合力。为形成加快推动环保督察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把宣传报道与具体整改工作同步推进,持续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坚定守绿色,保生态到位。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把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硬约束,高标准编制和实施好分区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有序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帜举得更高,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全国森林城市、北京市基本无违建区为牵引,持之以恒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做好深山区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文章。要持续保护环境。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环保督察整改带来的实际成效。切实为群众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要矢志绿色发展。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推动地区绿色发展的重大机遇,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定创首善,抓实干到位。要讲团结,聚合力。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落实中央、市委部署,特别是蔡奇书记的新指示、新要求上来,把智慧力量团结到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上来,以更加扎实的举措,确保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要建队伍,强支撑。真正锤炼一支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过硬、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的干部队伍,努力打造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上的京西铁军。要争首善,强实干。我们要在认真推进市委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基础上,树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全国森林城市和北京市无违建区”的更高目标,用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门头沟区将认真落实此次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以不断学习、追求卓越的精神状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首都西大门站好岗、放好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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