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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区政府办

实施日期:2020-04-03

成文日期:2020-04-03

发文字号:门政办发〔2020〕8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0-04-03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政办发〔2020〕8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永定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4-03 10:21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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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20]8号转发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永定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事项的通知

图片解读:图解 关于进一步强化永定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事项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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