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发文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21-02-25

成文日期:2021-02-25

发文字号:门政办发〔2021〕1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1-02-25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政办发〔2021〕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日期:2021-02-25 14:1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分享代码

字号:

问答解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5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3)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本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旨在摸清本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区范围。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

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汇总全区普查成果,完成逐级审核上报,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门头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委办局、各镇街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门头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普查办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确定的“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普查落实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数据汇总,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成果。

各相关委办局、各镇街行政主要领导为本辖区、本系统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调查专班,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按照全市普查经费保障要求,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区级财政保障为主,各镇街适度安排经费保障本级普查工作的实施。各部门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已有成果”的原则,充分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等相关资料,杜绝重复性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力量,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率。

六、工作要求

全区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门头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附件

门头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喻华锋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陆晓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赵北亭    副区长

   副区长

长: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振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苗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员:马占军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

副部长

林克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江锋    区教委主任

李世春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韩兴无    区民政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武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占永谦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贾卫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瑞昌    区水务局局长

杨少培    区商务局局长

陈立栋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树军    区体育局局长

周玉勤    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青华伟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张雅利    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慧军    区档案馆馆长

刘握龙    区统计局局长

   区规自分局局长

焦海峰    区公路分局局长

杨经博    区气象局局长

   区地震局局长

段铁军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元真    区石龙服务中心主任

杨复员    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委

李岿然    潭柘寺镇镇长

   永定镇镇长

   龙泉镇镇长

   军庄镇镇长

陈连军    妙峰山镇镇长

   王平镇镇长

白晓芳    雁翅镇镇长

晋卫华    斋堂镇镇长

杨雪飞    清水镇镇长

   大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苑芳洁    东辛房街道办事处主任

   城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金亮    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刘振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邵奎东和副局长刘振彭担任。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