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至8月17日,门头沟区经管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栏目对《门头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实体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建议龙泉务村组织带动全村人民发展新农村建设,建设古文化村与农村特产销售结合,例如:驼铃古道。开发农村经济,让整个农村充满新气象。”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所提建议与本文内容无直接关联”。
二、针对“对于村集体的投资经营行为应该严加规范,如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驸马庄村,该村的村委会干部滥用职权,造成大量村集体资产流失,2009年村支书因为账务不清,被纪委通报,同年上届村支书因为管理监督不到位也被怀柔区纪委通报批评。就是这样很多问题也没有解决,村委会个别干部使用村集体组织对外违规提供担保,最后企业不能还债,村委会变成背锅侠。请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所提建议与本文内容无直接关联”。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门头沟区经管站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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