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于5月19日和20日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大风蓝色预警应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大风黄色预警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门头沟区大风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试行)》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巡查。5月20日,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防范大风天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针对大风天气要详细安排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大风天气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充分做好大风天气防控工作准备,人员、物资、设备随时待命。同时,要求局执法队要强化执法检查,重点对施工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大风等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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