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锣密鼓完成优质燃煤招投标工作,确定我区今冬优质燃煤生产供应商。二是根据各镇办事处的用煤需求,印制煤券并将煤券准时发放到各属地政府。三是要求型煤厂加紧生产,保证采暖季前型煤及时供应到各镇销售网点,保证库存。四是要求各属地政府对辖区内销售网点库房进行核查,保证销售网点型煤正常储备。五是根据《头沟区2020-2021年采暖季优质燃煤替代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在采暖季期间我区农业农村局、交通局、交通支队、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对我区型煤生产、运输、配送等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型煤质量抽查、燃煤运输车辆资格检查等工作,确保我区冬季型煤配送安全,质量可靠,保障我区燃煤居民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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