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26号)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门头沟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yshhj@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甲28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邮编:102300
4.电话:010-69852107
5.传真:010-69842187
6.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2:《门头沟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起草说明
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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