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面实现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及空气、噪音污染,为辖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9日至8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pab@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邮编:102300
4.电话:010-69842064
5.传真:010-69842516
6.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门头沟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