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30号)《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17号)《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京就发〔2021〕4号)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人力社保局起草了《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9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qrbjfgk@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邮编:102300
4.电话:010-69861275
5.传真:010-69861275
6.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及草案说明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京ICP备13039665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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