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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日期:2024-01-31 14:05 来源: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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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外事、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会、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综合性文稿及重大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技术创新促进科。落实本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计划。研究拟订本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贯彻关于科技监督评价的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本区科技评估管理工作,并开展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本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科研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共享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负责推进本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承担本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本区科研机构的统筹管理工作。对涉及本区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指导本区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本区科技金融促进相关工作。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拟订本区生物工程、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制定社会发展等领域科技相关的规划和政策。促进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和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负责促进科技文化融合发展的相关工作和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承担区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做好本区军民融合产业的服务工作。

负责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军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贯彻落实推进科技创新、科技体制改革、工业、信息化等领域发展的相关精神及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本区科技、工业等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方向建议,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研究提出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承担本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服务;承办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专项、推广科技项目工作。负责全区科普工作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科技项目的评审及管理。根据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经费合理配置的建议。

推进科技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支持,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组织农业科技产业的示范项目,负责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领域科技实验室(基地)建设。负责本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北京市科技奖励的推荐工作。配合市级做好科技创新方面、工业、信息化等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工业等领域招商引资、区域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等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办理本区科技、工业等方面人员因公出国、技术交流与合作等相关的外事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镇村集体企业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镇村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拟订镇村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镇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镇村产业的监测、统计和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镇村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镇村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镇村产业生产聚集地的发展和指导。

(四)产业和信息化管理科。研究拟订本区关于大数据发展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统筹本区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社会和政务信息工作中推进服务流程规范和简政放权。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大数据应用。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性审查工作、技术论证和评估评价等工作。落实市级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在信息安全、信息化项目建设、无线电等领域行使统一管理、项目审核、执法检查等职能。

统筹协调本区两化融合领域公共服务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中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两化融合领域公共服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协调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落实本市关于基础与新材料、智能制造与装备、汽车与交通、都市、食品、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协调、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负责本区盐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区相关产业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国内外交流合作。推进相关产业性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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