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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号: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2020-10-20 15:07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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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军庄镇)2019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军庄镇是区级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等。2019年度决算收入3238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5543.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43.64万元,2019年度决算支出30615.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1.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军庄镇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也存在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规范

1.疏解整治促提升资金管理不规范;

2.项目未实现预期的绩效目标;

3.部分项目资金全部结余;

4.项目支出与预算不符;

5.项目资金沉淀在村(社区)账户、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清理;

6.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7.个别项目管理不严格;

8.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

(三)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和财政制度执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利息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军庄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一)对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今后将按照财政相关制度,及时合规支付相关资金,规范合同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时签订相关合同,同时加强项目及施工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履约。

(二)对未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问题,今后将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今后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产生利息时及时足额上交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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