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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5号: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2020-10-20 15:13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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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4月17日,对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以下简称区园林局2019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园林局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13743.65万元,决算收入61881.16万元,决算支出68766.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858.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园林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区园林局存在部分项目绩效不佳、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完毕,但项目绩效不佳。

1.绿地养护管理不到位。

2.森林防火预警指挥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

(二)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造成资金闲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

(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1.已报废车辆加油卡未清理。

2.公务接待费手续不完善。

(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

(六)年末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七)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未反映培训费支出。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1.现金支付不规范。

2.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业务工作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支付项目款

(四)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区园林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一)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罚或约谈相应受托公司,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二)推进项目进展,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程序,部分结余资金已支出。

(三)已将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全部支出,余款待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后支出。

(四)已对报废车辆加油卡进行清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五)进一步规范预算系统填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做到应采尽采。

(六)已清理支出并上缴部分应缴资金,剩余资金积极相关主管部门对接上缴国库。

(七)将按照财政局规定编报部门预算,准确财务核算。

(八)已补记固定资产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提取和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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