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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4月17日,对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以下简称区园林局)2019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园林局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13743.65万元,决算收入61881.16万元,决算支出68766.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858.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园林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区园林局存在部分项目绩效不佳、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完毕,但项目绩效不佳。
1.绿地养护管理不到位。
2.森林防火预警指挥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
(二)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造成资金闲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到位。
(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1.已报废车辆加油卡未清理。
2.公务接待费手续不完善。
(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
(六)年末应缴未缴财政资金。
(七)决算草案数据不准确,未反映培训费支出。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1.现金支付不规范。
2.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业务工作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支付项目款。
(四)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区园林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一)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罚或约谈相应受托公司,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二)推进项目进展,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程序,部分结余资金已支出。
(三)已将项目预算安排资金全部支出,余款待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后支出。
(四)已对报废车辆加油卡进行清理,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五)进一步规范预算系统填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做到应采尽采。
(六)已清理支出并上缴部分应缴资金,剩余资金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上缴国库。
(七)将按照财政局规定编报部门预算,准确财务核算。
(八)已补记固定资产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提取和使用行为。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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