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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4月9日,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王平镇)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王平镇是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辖区控制违法建设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镇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统筹辖区内民生保障工作等,并组织实施的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
王平镇2020年决算收入228,886,299.55元,决算支出178,247,153.84元,年末结余结转50,639,145.71元。
审计结果表明,王平镇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本次审计发现,王平镇存在项目监管不到位、大量资金在村集体沉淀等问题,需要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确定、调整、追加未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监管不到位
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
3.部分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
4.低收入项目资金支付不合规
(三)结转结余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量专项资金在村集体沉淀
2.部分专项资金在镇级实有资金账户沉淀
3.个别专项资金全部结余
(四)在非政府定点单位维修公务用车
(五)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预算确定、调整、追加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并做好决策记录工作。
(二)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煤改清洁能源业务工作,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应予以收回。
(三)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四)加强对签订合同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五)及时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并及时上交。
(六)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七)应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王平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一)认真采纳审计建议,注重过程监管,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并做好决策记录工作。
(二)督促申请人再次核查、完善档案资料,由村委会提供证明材料,确保人、户、设备相关信息相互匹配印证。
(三)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申报资金用途的管理,严格按照各部门填报的预算内容、用途使用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提出的问题立立行立改。
(五)结余资金已进行清理,并及时上交区财政。
(六)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七)非税收入已上缴区财政。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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