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京办字[2009]28号)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加挂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住房保障办)和北京市门头沟区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区政府房屋征收办)是负责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
办公电话:010-69842655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8:00
传真:010-69842655
电子邮箱:mtgzjw@bjmtg.gov.cn
通信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
邮政编码:1023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8:00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842655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来访、信件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 13:30—18:00
联系电话:010-69842655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
邮政编码:102300
电子邮箱:mtgzjw@bjmtg.gov.cn
程序标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延期3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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