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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02期)

日期:2020-08-18 10:5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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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0年门头沟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0年5月10日至7月31日,我区组织抽检了餐饮环节共23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餐馆自消类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类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豆干、豆腐、豆皮类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豆芽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类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大米类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酱卤肉制品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淀粉及其制品类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糕点类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挂面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酱油类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米面及其制品(自制)类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其他餐饮食品类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食醋类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食盐类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类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蔬菜类4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碳酸饮料(汽水)类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蔬菜制品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鲜食用菌类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水产品类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类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水果制品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液体复合调味料类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半固体复合调味料类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鲜蛋类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小麦粉类1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饮料类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北斗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采购的鲤鱼,供货商为北京锦绣八方达商贸有限公司,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初检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对初检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2.北京北斗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采购的芹菜,供货商为北京锦绣八方达商贸有限公司,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初检检测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对初检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并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商)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用农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3:区级常规抽检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附件5: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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