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星幼儿园艺术培训部:
你校于2018年12月19日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星幼儿园艺术培训部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终止办学。
收到本批复后,请到法人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开户行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特此批复。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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