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村卫生室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4、拟设医疗机构的牙椅数:0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村民委员会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城市运行服务区(滨河路72号二层)
咨询电话:60805729
门头沟区卫生计生委
2019年2月19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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