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各部委办,区国家机关,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各区属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改革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公布第四批取消证明事项和2019年版保留证明目录,现将通知及目录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镇街务必要将通知转发到各村(居)委会,确保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北京市公布第四批取消证明和保留证明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区政府审改办
(区编办代章)
2019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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