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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9-03-11 10:31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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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8年,门头沟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生态新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加强机构改革的统筹推进。设立门头沟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涉及改革部门及乡镇的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汇总形成各类机构改革工作台帐,根据中央、市级文件精神,紧扣“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弘扬文化、文明首善、团结稳定”的区域发展总原则,研究制定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

2.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深化街道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优化街道顶层设计,将机构原则上设置为“六室一队三中心”;制定《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清单》,明确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六个板块、112项职责,作为向街道赋权和划分条块事权、理顺职责关系的依据;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认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事项,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指南、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依据;制定《吹哨报到专项清单》,梳理了51个重点领域问题,明确了街道的吹哨职责和相关部门的报到职责,作为街道综合统筹和执法调度的履职依据。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权力事项,落实我市2018年取消的53项证明事项,清理完成5项区级自设证明落实我市第三批清理规范26项中介服务事项;二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1残疾人保证金收费标准,停征1项排污收费,预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787万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织11家部门对32项具体事项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工作,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二十四证合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零见面”的申报方式减少企业往返;四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将原由建设单位征求部门意见,改由发改部门统一征求制定加快立项审批、促进投资项目落地等系列改革政策五是推行新型监管模式,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相结合,建设完成我区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平台,接入11家部门,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推进信用监管;六是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各级大厅窗口功能,区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分中心等区级专业大厅全部实行“一窗受理”,区级事项“一窗通办”率达到93.7%。

2.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入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动态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协调机制,多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实现精准管控。一产方面,推动规模化养殖业和高耗水农业的退出,二产方面,开展一般制造业疏解和“散乱污”企业治理,三产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见和北京市禁限目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等的支持力度。

3.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建设。一是完成物理场所设施整合建设,设置5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约占910平方米;二是完成区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网站建设,可实现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散小工程、场地预约等功能;三是实现信息系统与市级平台对接、数据共享;四是规范服务管理,制定散小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保证金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开展平台系统使用相关培训。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运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对个人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应用于积分落户、快递外卖交通秩序等诚信管理方面。对本区域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项信用制度进行公示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全量公示。

5.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和体系。一是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将原来承担的200余项社区事务减为99项,更加突出条块结合,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扎实推进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全区共建立164个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覆盖了292个村居,实现了辖区党组织资源共享、党建共抓、文明共创的新局面;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居民公约的完善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参与式治理模式,在四个街道六个镇的60个社区开展了“参与式协商”社区治理工作;四是以61696156为民服务信息平台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管理网、城市管理网、社会治安网“三网”为载体,创设“3+1+N”模式,全面推进多网融合,建立起“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全员化参与、科学化运转”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2018年,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门头沟区分区规划(2017年-2035年)》《2019年为民办实事建议征集公告》等民意征集共9期。制定《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切实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2.深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18年,区政府统一聘用22家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律所担任各镇街及区政府部门外聘法律顾问,制定《门头沟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禁出台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深入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定《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重点领域执法导则》等文件,建立起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明确了部门间执法衔接关系,集中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效能。

2.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规范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各类执法培训讲座;开展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个案纠错的方式对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

3.加强数据监测,提升执法效能。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对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报行政执法情况,督促各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在职权履行率、人均检查量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全区重点工程专项任务、民生实事等工作有机结合以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全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66件、政协委员提案115件,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认真履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

2.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一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门头沟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优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内容可读性,加强细化程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信息,在环境保护、交通领域建立试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制定《门头沟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四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放管服”的要求积极推进新系统的构建工作,完成了新系统的上线工作。五是严格依法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将财政监督检查向管理、向基层、向末端延伸,促进各类财政活动和财政制度健康、有序的实施。

3.强化审计监督工作。一是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制定《进一步改革和规范门头沟区政府投资审计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高于20%,依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三是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信息,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五公开”工作,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推进政府会议开放和决策公众参与,举办四次政务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群众走进行政机关了解政府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逐步扩展清单覆盖领域,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信息沟通、查找、审查等各环节规范化水平,建立重点难点案件多部门会商制度,规范各单位工作开展;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强化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区政府网站对《门头沟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12项政策文件作出了相应解读。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区长带头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网站整合规范,减量增效,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的积极作用。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一是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中的作用。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19件,已审结16件中,维持14件,驳回1件,决定终止1件。二是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人员培训,提高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领导带头出庭应诉两起;三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2018年,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278件,涉及当事人5444人,调解成功929件,调解成功金额62.35万元。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试点工作,建立信访诉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多方参与、部门联动共同化解信访矛盾的新局面;二是加强诉前调解工作,2018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044件,涉及金额1321.02万元;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保障工作,举办2018年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落实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建立专职调解员月例会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系统上线工作。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扩大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特殊群体放宽援助条件,通过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将“应援尽援”纵向覆盖到底;二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试点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全年共接待法律援助来电来访咨询1.2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3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69万余元。

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面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诉求。2018年,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55人次,通过接访、下访、约访等形式,共接待和处理信访问题54件46批614人次,镇街及委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968件1040批4119人次,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区各镇(街)矛盾调处中心共受理群众信访问题324批(件)1169人次,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52件;各村(居)“连民心恳谈室”共接待群众来访2046批(件)2720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57件。

)加强统筹协调和考核培训宣传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一是制定《门头沟区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门头沟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方案》紧紧围绕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督查考核力度。

2.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5次,累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区级培训项目13期,其中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公务员普法类培训班8期,法律援助类培训班3期,培训领导干部1230余人次。在北京干部教育网门头沟分中心制作“法制一刻钟”等年度指定学习课程,不断加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覆盖面,形成了强化法治教育的整体合力。

3.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开展了“扫黑除恶”、“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强化领导干部、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了2018年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了“青春梦想法治护航”、“创城在行动法治伴我行”苗苗普法夏令营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法治文艺京城行”法治文艺大赛,举办镇街级法治文艺演出13场,各村居自行组织法治文艺演出150余场。以广播站点、电视台、移动、联通大数据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投放创城宣传资料、播放创城普法广播,发送普法短信44万条。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深入落实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机构改革要求;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建设、改革与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等程序要求。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镇街社会管理、网格防控职能,改进部门行政执法与镇街社会管理的工作衔接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深化落实执法岗位目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案卷评查员培训。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处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强化行政机关自我规范和主动纠错能力。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追责、坚决纠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提升审理水平。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常务会会前学法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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