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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第十批 “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公示

日期:2019-05-05 14:17 来源: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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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门头沟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教育观和人才观,倡导全民终身学习风尚,营造终身学习氛围。在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评选为门头沟区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候选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一周,从5月5日16:00至12日16:00。在此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10)69843575传真:(010)69842564

邮箱:mtgxxxcs@163.com

附件:门头沟区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名单

特此公告。

门头沟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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