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门头沟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教育观和人才观,倡导全民终身学习风尚,营造终身学习氛围。在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评选为门头沟区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候选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一周,从5月5日16:00至12日16:00。在此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10)69843575传真:(010)69842564
邮箱:mtgxxxcs@163.com
特此公告。
门头沟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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