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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政府网站2019年第二季度自查报告

日期:2019-05-17 16:2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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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我区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自查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我区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总体情况为合格。政府网站自查情况已在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我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已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链接,并规范嵌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代码。截至2019年5月15日,网民通过此平台,2019年共反映本区政府网站问题4条,相关单位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留言进行了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名称、域名已符合《指引》要求。网站底部功能区已添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站点地图。我区持续开展域名清理注销工作,截至2019年5月15日,清理注销的一级域名共8个、二级域名共23个。并持续推进整合业务系统域名,按要求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情况。优化搜索功能,根据搜索内容,展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中相关内容,做到信息、服务同时展现;通过运用大数据行为分析,对网站板块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为门头沟区政府网站的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根据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为特别人士提供无障碍浏览功能。

二、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网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发布解读-机构职能: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

2.发布解读-解读比例: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比例不足。

3.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因机构改革,部分信息不准确。

(二)整改情况

已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发送至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我区第二季度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按照《指引》、《实施意见》、最新考核指标要求,适应企业群众新期待和新需求,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快建设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

(一)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杜绝出现超时办理、答非所问等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加强网站安全保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可靠。

(二)开展域名清理和网站调整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网站域名管理责任,推进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梳理我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持有的域名,尽快完成网站域名变更、新旧域名配置更替、不规范域名注销等工作,防止出现网站“假整合”、整合不到位、瞒报漏报等问题。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对名称或职能调整的机构,要做好政府网站内容调整优化工作。

(三)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建设一体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互动交流平台,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动交流“一网通答”。积极参与信息资源库建设、互动交流响应保障等重点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市级系统做好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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