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精神,切实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我市对义务教育入学后续工作有如下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对于新入学学生规范实施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匀配备师资。
二、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新生入学后组织或变相组织分班各类考试测试,以考试测试成绩作为分班依据。
三、一校多址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安排各校区生源,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安排各校区间学生入学的依据。
四、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启开足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五、区教委将加强管理监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纠责任。区教委在此期间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对相关涉事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相关文件链接: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1712/t20171211_321026.html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1812/t20181229_365360.html
监督电话:69842423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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