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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1-14 16:53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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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责任目标,牢牢把握门头沟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领导会前学法4次。2019年局长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4期。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扫黑除恶知识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内容,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了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讲座6次。年初,举办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会,邀请区法院行政庭法官授课;组织138名职工开展两期新修订《公务员法》专题讲座,对新修订《公务员法》的修订意义、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解读;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我区参与人数达到了801人,荣获市级颁发的“特别鼓励奖”;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区48个普法责任制单位和13个镇街主管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到场旁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00余人以科室为单位收看了庭审视频。

三是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2019年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出庭应诉5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了政府部门的亲民理念,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了法治型政府建设。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岗位关联率达到100%,比2018年70.59%提升了近30%;执法检查总量498件,人均行政检查量49.8件,超过了2018年人均检查量45件的实测值;行政处罚总量136件,人均行政处罚量13.6件,比2018年人均处罚量4件的实测值人均高出了9.6件;市、区案件评查组分别对我局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期间发生的11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案卷评查结果全部为优秀。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真正实现便民利民。具体工作是: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239条,权力清单56条;做好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共13项行政执法事项交接工作;检查清理证明事项市、区两级7批次;梳理规范表格,整治形式主义;编制《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政务服务事项材料69%。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受聘法律顾问参加重大疑难案件讨论7次,开展法律培训2次,合同审查4次,参与一审、二审等诉讼14次,参与行政复议6次。

四是打造法宣品牌,推进实践活动。继续打造法宣精品项目,扩大社保惠民政策“社保政策百村行”宣传品牌效应,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等内容进行了法治宣传,达到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结合我区“创城”和“扫黑除恶”,深入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一是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维持率100%。参与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6件,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维持率均为100%。

二是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7件。

三是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制定了“接诉即办”工作方案,规范了“接诉即办”工作流程,完善了“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建立全时段响应机制和联动快办机制,着力解决群众诉求。2019年全年共办理首都非紧急救助平台(12345)403件(含办理人民网地方政府留言板1件),市民服务热线的响应率99%,满意率83.42%,解决率77.01%。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效能和执行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争议和纠纷化解工作方法需进一步完善。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决胜之年。我局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深入落实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机构改革要求,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深化落实执法岗位目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案卷评查员培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强化执法部门自我规范和主动纠错能力。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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