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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09 11:33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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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年,门头沟区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主线,围绕加强疏解整治促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六城”联创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区级党政机构改革。组建和调整12个区委重大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及机制。调整优化区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组建并调整优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园林绿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机构,初步构建起“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二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在辖区设施规划、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等方面向街道下放职权,全面实行乡镇党委、政府职责清单制度,实行街道“六室一队三中心”、试点镇“六室一队五中心”机构综合设置。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保障“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市区重点工作及时高效对接。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5个领域以及四个街道、两个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挂牌工作。

2.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投资审批领域改革,落实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一个窗口”“一张表单”办理;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通不动产登记费网上支付服务;持续开展企业大走访,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提高人才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人才租赁住房相关工作;完善高精尖产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探索开展企业或个人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是完成机构改革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工作,编制《门头沟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9版)》并对外公布;二是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7月初正式上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平台网站,为市场主体提交易信息公示、交易系统登陆、法规政策查询等服务;三是坚持减事项、减证明、减材料,企业群众提供办事材料精简60%。四是初步完成区、镇(街)、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1600余个区级事项和170余个镇街级事项“一窗”综合办理。五是在全市率先推行“不见面审批”“全区通办”“自助能办”改革,率先启动“百事套餐一次办”“企业开办上门办”“高频事项就近办”等便利化改革。

4.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门头沟区“信用门头沟”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拟定区重点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探索建设区级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依托系统实现联合奖惩的联动机制及区级信用信息的可查、可用,目前区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北京门头沟)”已完成升级改造投入使用;尽力规范区级双公示信息,按要求处理问题数据,按时全量报送并公示;定期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并对失信企业进行约谈;大力进行诚信宣传及教育,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民意调查等民意征集共23期。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门头沟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门头沟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实现了机构改革后全区行政机关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政府重大决策和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支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严禁出台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三)有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

1.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机构改革后执法衔接工作,7月底前,涉及机构改革的全部执法部门完成了《行政执法事项交接清单》确认以及市执法信息平台职责划转、人员划转、主体与职权关联等工作。认真落实《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继续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合作及部门与镇街间的纵向衔接,集中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加强各层级法制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案卷标准、行刑衔接等内容。推行行政执法资格预考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考核力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数据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执法部门加强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农药兽药超标、保健食品欺诈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在各级案卷评查活动中严格审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各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目录,不断推动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纠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排查集中排查纠治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各部门自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共529卷,全区案卷评查质量抽验50卷。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74 件、政协委员提案107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区领导带头出庭应诉2次,认真履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和司法建议。

2.做好审计监督工作。一是坚持推行审计全覆盖,实现了全口径预算审计监督全覆盖,并在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等方面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优化审计资源配置,重点加强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绩效以及领导履职和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不再参与投资项目的结决算等管理环节;三是强化审计整改效能通过审计整改促进12.44亿元问题金额得到落实。

3.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一是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规范程度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国有资产、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依法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就预决算公开情况、会计监督检查、低收入产业发展资金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类财政活动和财政制度健康、有序实施。

4.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组织全区40余家单位梳2263项政务公开全清单,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限和形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指导各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43件。开展“创城在行动,政务在身边”主题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区税务局、区水务局等8家行政机关,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复议为民,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件,受理41件,审结38件。认真开展行政应诉,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法院案件审理,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努力化解行政纠纷。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开展区级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调解员能力测试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深入实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动态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纠纷2407件,协议涉及金额5244.86万元。

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整体统筹,有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源头预防和风险防控。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制定落实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引导市民依法有序信访。区信访办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97批2193人次。

4.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优化法律服务平台。在原有法律援助“3+N”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建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月中旬投入使用。建成13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30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法律服务和群众需求无缝对接;二是整合法律人才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包干式服务,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兼职队伍形成“专职支撑、专兼结合、全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季活动,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和农民工讨薪、请求工伤待遇等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四是进一步“减证便民,深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共办理公证案件211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2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93.9万元。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881次,提供法律咨询3075人次,举办法律讲座524场,代写法律文书161份,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意见85条。

5.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一是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并印发《门头沟区街镇非在编人员清理整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开展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推进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践行,加强村务公开工作,扩大社区服务精准供给,推进街镇优秀干部下社区担任专员,有力提高服务群众针对性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建立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精准对接群众服务需求,加强的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完善“社工+志工”机制建设,落实全区1138名社区工作者工作待遇追加和级别待遇调整工作组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953支3.7万人,年内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0余类141个,时长44.7万小时,覆盖100余个社区。

(六)加强法治政府统筹协调及培训宣传工作

1.组织筹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认真推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都将依法行政创新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指标的加分项目或激励项目,积极鼓励法治政府创新实践。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2019年,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6次。广泛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工作,在处级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中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培训,举办公务员普法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区共统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类区级培训项目13期,累计培训各类党员干部1230余人次。在北京干部教育网门头沟分中心指定11门法治相关年度指定学习课程,不断加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覆盖面,形成强化法治教育的整体合力。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印发《门头沟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48家普法责任制单位责任。坚持法治宣传与普法对象迫切需求相结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以及农民工等其他群体。统筹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有的放矢开展形象化、多样化普法活动。开展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文明城区、“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带动全区普法学法热潮。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行政体制改革质效。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进社会建设、改革与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决策范围,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乡镇、街道等基层法制机构,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优化部门行政执法与镇街社会管理的工作衔接。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考评指标要求,提升各部门规范执法水平。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健全层级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肃追责、坚决纠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全民守法普法力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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