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会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随机抽选出的240位常住居民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得诽谤诬告,反映人要求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将会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经核实发现确实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将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
受理部门:门头沟区司法局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
办公及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联系电话:69843215(工作日09:00-11:30 13:30-17:00)
附件:北京市门头沟区常住居民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名单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2020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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