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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2-19 09:52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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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门头沟区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疫情防控、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等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局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党组的重要工作中,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局长亲自带头抓法规学习,以上率下,带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会前学习法律知识次数每年都达到8次以上,法治工作人员每年接受2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并结合党务、爱国主义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把法律知识纳入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内容。加强法治宣教工作。主动对接市、区部门,将今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新法规,第一时间在全局组织学习,在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推发。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服务和保障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防控疫情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局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意义,作为疫情防控成员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制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区生态环境局内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突发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快速响应处置工作流程图》,按照局内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的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千人战疫”行动以来我局下沉城子街道共累计出动3900人次,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强化责任,严管严控为居民筑牢安全防线,整夜坚守岗位,筑牢社区的“安全门”。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区级生态环境领域职权,完成与街道、乡镇下放4项执法职权的交接工作。扎实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工作落实。对门头沟龙泉医院方舱式PCR核酸检测实验室等3家防控疫情所需研究试验类建设项目落实环评豁免管理。对北京精雕科技集团精密原型结构件快速制造平台项目等2项符合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建设项目,主动对接,做好政策指导与宣传,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助企业加快办理进度。严格项目审批,立足生态涵养区实际,因地制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刚性约束,强化总量前置审核,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禁限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等相关文件,对申报的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并联审批。今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工作12件(含告知承诺2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22件,发放排污许可证23件,为14家企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审批受理办结率100%。

(四)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职责,规范决策流程。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试行)》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机构审核,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保做到行政决策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我局共完成217件一般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完成107件重大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2020年,我局共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申报3例,圆满完成考核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登记、备案审查和监督检查等程序执行。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生态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地位重要,我局切实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着力打造素质过硬、清廉务实的生态环保铁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年内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3万余件,人均检查量较2019年度提升51.7%,检查排污单位和点位2700余家次。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企业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情况,共立案处罚1454起,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共计372件,均已办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录入平台并进行公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除参加区司法局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外,还参加市局组织的全市对口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反馈案卷评查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提高执法人员规范办案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规范执法提供保障。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是与相关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特别是在案卷标准、证据要求上还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是单位法治工作队伍仍相对薄弱,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全年共组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12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重大法律问题50余次。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中,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领局领导班子重温宪法誓词。

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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