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京财教育〔2018〕2935号)《门头沟区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门财文〔2019〕41号)文件要求,拟对北京市门头沟区16所民办普惠园2022年7月份生均定额补助资金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区教委办公室反映。
区教委办公室电话:69842564
区教委监督电话:69840413 69842900 69842037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关于门头沟区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拟下达补助资金的公示6.22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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